The Chinese State in Ming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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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Stanford Univ Pr
作者:Charles Hucker
出品人:
页数:0
译者:
出版时间:1984-10
价格:USD 3.50
装帧:Paperback
isbn号码:9789999914772
丛书系列:
图书标签:
  • 明朝
  • 中国历史
  • 政治史
  • 社会史
  • 文化史
  • 国家体制
  • 官僚制度
  • 经济史
  • 历史研究
  • 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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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帝国之疆域:明代国家形态与地方治理研究 作者: [此处可填入与原书作者不同的虚构作者名,例如:陈志远] 出版社: [此处可填入虚构出版社,例如:古今文库] 出版年份: [此处可填入虚构年份,例如:2024年] --- 导言:超越“国家”概念的约束 本书《帝国之疆域:明代国家形态与地方治理研究》旨在对明代(1368-1644年)中国的政治实践进行一次深入的、微观的重构,尤其侧重于考察权力在中央与地方、在制度文书与社会现实之间复杂的交织和动态。 我们深知,研究明代历史,尤其在处理“国家”这一宏大概念时,极易陷入将帝国视为一个同质化、统一化、自上而下垂直管控的现代官僚制模型的陷阱。本书坚决反对这种简化论。我们主张,明代的政治现实远比官方文献所描绘的更为流动、更具协商性,权力并非仅仅是“颁布”和“执行”,而是在无数次的互动、误读、适应和抵抗中被“协商”出来的。 本书的核心论点在于:明代的“国家”并非一个实体,而是一系列动态的“治理场域”(Fields of Governance)。这些场域由中央的法令、地方的习俗、士绅的权威、以及基层社会的生存策略共同构建而成。因此,要理解明代,必须细致入微地考察权力如何在这些场域中流动、变形,以及被地方精英如何巧妙地利用或规避。 全书分为五个相互关联的模块,从宏观的制度框架切入,逐步深入到具体的社会实践层面,描绘出一幅立体而多维的明代政治地理图景。 --- 第一部分:中央权力的“弹性”与地方的“适应” 本部分着重探讨明初奠定的制度遗产如何被后世的政治环境所重塑。我们首先分析了洪武和永乐时期确立的文官体制的内在张力——即中央集权(尤其是对财政和军事的控制)与地方事务的无限复杂性之间的矛盾。 第一章:吏治的重塑与行政的碎片化 我们考察了明代中后期对文官的考核制度(如京察和升科)如何影响了地方官员的行为模式。并非所有的官员都追求“清流”或“能吏”的标签,许多官员的策略是“合规性展示”:在中央检查时表现出对核心政策的服从,而在日常治理中则侧重于维护地方的稳定和自身的经济安全。我们特别关注了“胥吏”阶层——那些被排除在正式士大夫体系之外,却掌握着实际行政技能和地方网络的人——他们如何构成了中央法令与民间世界之间的关键“翻译层”和“缓冲带”。 第二章:敕书与“地方知识”的张力 中央发布的诏令和“题本”是权力的直接体现,但其有效性高度依赖于地方精英对这些文书的解读和转化。本章通过对特定区域(如江南和山西)的案例分析,揭示了“地方知识”(local knowledge)如何过滤和修正自上而下的指令。例如,关于税收、徭役征集和水利维护的规定,在不同的水土环境和宗族结构下,其执行的实质内容往往发生了根本性的偏离。这种偏离并非简单的“抗命”,而是一种基于实用主义的“制度适应”。 --- 第二部分:财政的渗透与社会资源的重构 明代的治理能力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其对社会资源的调动上,尤其是在土地、赋税和人力资源方面。本部分挑战了将赋税视为简单收取的观念,而是将其视为一个不断被社会力量重塑的协商过程。 第三章:赋役黄册与丁男的流动性 黄册本应是国家精确掌握人口和土地的工具,然而,本书通过研究明代中叶以来大量的“逃亡”和“隐匿”记录,展示了丁男(劳动力的主体)如何利用流动性来规避国家控制。我们分析了宗族网络、商业联系,乃至宗教场所如何成为规避国家登记的避风港。赋税的“最终负担”往往不成比例地压在了那些最没有能力组织起来反抗的小农身上,而强大的宗族或乡绅则通过“中介”角色实现了财富和政治资本的积累。 第四章:税法的“地方化”:钱粮与“实物折算”的迷宫 明代赋税制度的复杂性在于其不断引入的折算机制(如《一条鞭法》的推行与演变)。本书聚焦于这些折算如何在地方层面上演变为新的权力工具。地方官吏和乡绅共同决定了“折实的标准”——即一石米应折合多少白银,以及折算过程中涉及的汇率和损耗。这种地方性的“估值权”成为了一种隐性的地方财政权,极大地影响了地方精英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影响力。 --- 第三部分:法律的边缘:司法实践与民间秩序 国家权力的触角在法律和司法领域常常显得相对微弱。本部分探讨了正式的律法体系与基层社会解决争端的方式之间的动态平衡。 第五章:审判的层级与“情理”的介入 明代的司法体系是多层的:从乡间的“调处”到县衙的“初审”,再到更高一级的审理。本书分析了在县一级,地方士绅(通过宗族权威或作为“义士”的身份)如何有效地将法律程序“私有化”或“情理化”。许多案件在进入正式的法律程序之前,就已经被地方长老或有声望的文人通过仲裁、和解甚至私力救济的方式解决了。这并非法律的失败,而是国家权力对地方社会自治的默许,以换取整体的社会稳定。 第六章:刑罚的“视觉政治”与威慑的限度 我们考察了明代对酷刑(如凌迟、枭首示众)的使用,并非单纯的惩罚,而是一种精心设计的“视觉政治”工具。这些公开的刑罚旨在向广大民众传达国家权力的绝对性和不可侵犯性。然而,本书同时指出,随着时间的推移,民众对这些展示的“免疫力”开始增强。在信息流通有限的背景下,刑罚的威慑效果高度依赖于距离、时机和执行者的个人风格。 --- 第四部分:宗族、士绅与国家的“复合忠诚” 明代治理的成功,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地方精英——即士绅阶层——与中央政府之间的微妙共谋。他们是国家治理的代理人,但其忠诚度和优先事项往往是复合的。 第七章:教育、科举与政治资本的累积 科举制度是国家吸纳精英的制度化途径,但它同时也是士绅阶层巩固其地方权力的核心机制。本书分析了士绅如何通过控制地方教育资源(书院的设立与资助、地方义学的管理)来塑造“合格的”地方精英。他们的政治资本并非仅来自中央的任命,更来自其在地方上对文化和道德标准的解释权。 第八章:义举、赈灾与“社会资本”的兑现 在自然灾害或社会动荡时期,国家治理的真空常常被地方士绅主导的“义举”活动所填补。本书认为,赈灾并非单纯的慈善行为,而是士绅对地方社会资源进行再分配,并将其转化为未来政治影响力的关键手段。通过有效组织赈灾,士绅向中央展示了其治理能力(使其成为可靠的代理人),同时向底层民众展示了其保护者的形象,从而形成了“复合忠诚”的网络。 --- 结论:明代治理的“能动性”视角 本书最终得出结论:明代中国是一个“高适应性”的治理结构。它不是一个僵化的帝国机器,而是一个能够不断吸收、转化和内化地方抵抗与实践的有机体。中央的法令体系提供了框架和最终的合法性基础,但实际的“国家存在”是通过无数地方精英的能动性、对既有规则的灵活解释以及对社会资源的重新协商来实现的。 研究明代,要求我们放弃对统一的、静态的“国家”的想象,转而关注权力在流动中的形态,关注法律文本与生活现实之间的“可塑性”。只有理解了这种适应性与协商性,我们才能真正把握明代政治秩序的深度与韧性。本书期望为理解后世中国地方治理的复杂性提供一个坚实的、基于实践的分析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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