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Right to Life, Security, Privacy and Ownership in Islam

The Right to Life, Security, Privacy and Ownership in Islam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6

出版者:
作者:Kamali, Mohammad Hashim
出品人:
页数:318
译者:
出版时间:
价格:618.00 元
装帧:
isbn号码:9781903682548
丛书系列:
图书标签:
  • Islam
  • Islamic law
  • Human rights
  • Right to life
  • Right to security
  • Right to privacy
  • Right to property
  • Islamic jurisprudence
  • Fiqh
  • Sha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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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好的,这是一份为您的图书《The Right to Life, Security, Privacy and Ownership in Islam》撰写的,内容详尽且不含任何关于该书内容的简介。请注意,此简介将聚焦于伊斯兰法学和伦理学的宏观框架、历史背景,以及这些权利在当代社会中的哲学地位,而完全不涉及您书中所探讨的具体论点或结论。 伦理的基石与神圣的契约:伊斯兰法哲学中基础人权的历史性投射 本书导读旨在勾勒出伊斯兰文明视角下,关于人类尊严、社会秩序与个体自由的宏大哲学图景。我们不着眼于对特定法律条文的解析,而是深入探索支撑伊斯兰社会治理结构与伦理规范的深层逻辑——即那些被视为由至高无上的造物主赋予,并贯穿于《古兰经》、圣训及早期法学传统的、不可侵犯的价值体系。 本导读将引导读者穿越一千四百余年的伊斯兰思想史,考察在不同历史阶段,学者们如何构建起一套以维护人类福祉(Maqāṣid al-Sharī‘ah,法之目的)为核心的伦理框架。这一框架,在早期的教法学(Fiqh)和教义学(Kalām)发展中,便已奠定了对生命、财产和社群稳定的重视。 一、 治理哲学的基石: Maqāṣid al-Sharī‘ah 的远景 伊斯兰法理学(Usūl al-Fiqh)并非一套僵化的规章集,而是一个动态的、具有内在目的性的系统。理解这一系统的关键在于把握其“目的论”(Teleology)。在早期的苏丹时期(Sultanate Era)的法学家,如阿尔-加扎利(Al-Ghazali)和阿布·伊斯哈格·沙蒂比(Al-Shatibi)的著作中,我们看到对维护人类五大基本要素(al-Darūrīyāt al-Khams)的深刻关注。 这五大要素——生命(Dīn,信仰)、生命(Nafs)、理性(‘Aql)、后代(Nasl)与财产(Māl)——构成了所有宗教、社会和个人法律体系的先决条件。本导读将探讨这些要素如何在理论上被视为神圣契约的载体,即个体存在得以实现其神圣使命的前提。例如,对“生命”的保护,在理论层面,远超于单纯的生物学维持,它关乎个体履行其作为“代理人”(Khalīfah)的责任的能力。 二、 历史性的伦理边界:早期共同体的道德构造 从麦地那建国初期的实践到四大哈里发时代,我们观察到一种将神圣律法转化为世俗治理的早期尝试。在这一阶段,伦理原则的应用往往是情境化的,但其底色是清晰的:任何公共政策或司法裁决都必须服务于构建一个“公正的共同体”(Ummah Muqāmah)。 这种构造在贸易往来、战争伦理乃至社会救济中的体现,揭示了一种对个体权利的早期认知。例如,在关于商业合同和债务偿还的早期法理探讨中,尽管我们不使用现代术语,但其中对“信义”(Amānah)和“忠诚”(Ṣidq)的强调,为后世对“所有权”的界定提供了早期的伦理预设。这种预设关注的焦点在于交易的道德完备性,而非仅仅是法律形式的有效性。 三、 理性与启示的张力:在知识论上的定位 伊斯兰思想史的丰富性体现在其对知识来源的深刻反思。对基础权利的理解,离不开对“理性的作用”(Role of Reason)的定位。在早期的穆特吉拉学派(Mu'tazila)与后来的阿什阿里学派(Ash'ari)之间的辩论中,一个核心议题是:哪些道德价值是先验的(qabliyyah),哪些是通过启示确定的(tawqīfiyyah)。 本导读将概述这一知识论上的分歧对基础伦理概念划分的影响。如果某些价值被视为“理性本身可知”,那么它们在跨文化交流和与世俗法律体系对话时,便拥有了更强的普遍性基础。反之,如果一切均源于启示,那么其解释的权威性与适用性将受到不同法学流派内部解释权的制约。这种对知识谱系的梳理,是理解伊斯兰伦理框架稳固性的关键。 四、 财产的伦理维度:超越占有的概念 在伊斯兰思想中,“财产”(Māl)的概念远非西方私有制理论中那种绝对的、排他性的占有权。早期的法学家在处理继承、捐赠(Waqf)和慈善税(Zakāt)时,构建了一种“有条件的信托”(Conditional Trusteeship)模式。 财产被视为“真主之物,暂借于人持有”。这种概念差异对界定个人权利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本导读将探讨这种伦理预设如何在早期经济法中塑造了对积累、分配和继承的规范,强调财产的使用必须符合社会整体福祉,从而与对生命和尊严的维护形成一个统一的道德经济体。 结论:传统与现代的汇流点 本导读旨在提供一个高屋建瓴的视角,将伊斯兰伦理与法学的探讨置于其历史与哲学的背景之中。我们所考察的,是构建一套关于个体神圣性的理论的长期努力,这种努力旨在通过维护生命、理智、财产等核心价值,来实现一个公正、有序且充满道德责任的社会结构。这种框架的复杂性与深度,是理解伊斯兰文明内部伦理对话不可或缺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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