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公案》描寫瞭狄仁傑在州、縣及京都任上,為官斷案,與民除害的不凡經曆。作者筆下的狄公有彆於傳統公案小說中的“青天大老爺”形象,他有獨到的辦案風格:思維縝密,注重細節,分析推理,環環相扣,從不主觀妄斷,無論多麼復雜凶險的案件,一經他手,均可神奇破獲。一生斷案無數,被中外的讀者稱為“中國的福爾摩斯”。《狄公案》版本較多,此次整理是以清光緒庚寅十六年(1890)上海書局石印本《綉像武則天四大奇案》為底本、錦章書局民國28年(1939)的《綉像仿宋本武則天奇案》為參照本進行。在參照本的第十五迴和第三十五迴的結尾分彆載有《馬詞開篇》和《彈詞開捲》,因與作品內容無內在聯係,故刪去不錶,特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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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得一般
评分沒我看的那個版本,選這個算瞭
评分公案小說與偵探小說還是不同啊。
评分2019 No.056 總結本書中狄仁傑斷案:一靠直覺,二靠求簽,三靠做夢,四靠鬼神,五靠刑供。另外,曆史上的狄仁傑在任宰相期間,最善轉圜於各種勢力之間。一時間,人見人愛,花見花開,連政敵都服膺,絕非”剛直”二字可以概括,此書作者把狄仁傑當做包拯第二來描摹,謬誤百齣。
评分公案小說與偵探小說還是不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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