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的编纂,是在原有类法典化民法的基础上进行的,但并非对原有民法规范的简单汇编,而是进行了大范围的修改和创新。对民法典创新条文的理解与适用,是学习、研究民法典的一个重要内容。
为方便读者第一时间学习和掌握民法典新规则要点,民法典主要起草人杨立新教授主笔撰写本书,结合其数十年研究心得,逐一梳理并解读了我国民法典条文中的全部新规则。
杨立新,男,1952年1月出生于吉林省通化市,祖籍山东省长岛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兼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世界侵权法学会主席、东亚侵权法学会理事长,国jia法官学院、国jia检察官学院、国jia行政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等院校兼职教授。1975年至1989年在吉林省通化市中级ren民法院任审判员、副庭长、副院长、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1990年至1992年任*高ren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婚姻家庭合议庭负责人;1993年至1994年任烟台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995年至2000年任*高ren民检察院检察wei员会wei员、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2001年以来,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授、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兼任quan国人大常wei会法工wei立法*wei员会立法*,参与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十余bu法律的起草和修订工作。2015年以来,全程参与民法典编纂工作,参加了民法典总则和分则各编的起草。研究领域为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人格权法、物权法、债法、婚姻家庭法和继承法,著作有民法专著、民法教材、其他民法读物100余bu,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民法*文500余篇。
李怡雯,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在《法律适用》等法学刊物发表论文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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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是作者在构建知识体系上的清晰度和逻辑性。它就像是按照民法典的编章结构,搭建了一个极为稳固的脚手架,每个部分都搭建得横平竖直,非常适合需要系统性学习的读者。尤其是在侵权责任部分,作者采用了“责任构成要件”的分析框架,层层递进,从一般侵权责任到特殊侵权责任,过渡得非常自然。我喜欢它在论述“高空抛物致害责任”时,对于举证责任倒置的精妙解读,它不仅解释了法律后果,还追溯了这种设计背后的社会治理意图——即鼓励社区自治和居民互助。不过,这本书的叙事风格略显平铺直叙,缺乏那种令人拍案叫绝的文采或者独到的比喻。它更像是严谨的工匠,将每一块砖石(每一个法律条文)都摆放得一丝不苟,但少了一些建筑师的浪漫主义想象。对于那些偏爱文学性或思辨性阅读的读者来说,这本书可能会显得过于“技术化”。我更希望看到一些关于法条在未来可能面临的冲击和挑战的预测性分析,而不是完全聚焦于既有规则的精确描述。
评分我原本期待的是一部能彻底颠覆我固有法律思维框架的巨著,能够带来那种醍醐灌顶、豁然开朗的阅读体验,读完后能让我对整个民法体系的逻辑脉络有一个全新的、更具批判性的认识。然而,这本书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份极其详尽的“速查手册”或者“修订对照表”。它更多聚焦于新旧法条之间的具体变化点、新增概念的精确界定,以及针对这些新增点的司法解释动态。比如关于人格权编的诸多规定,书中的叙述方式非常直接,直接对比了原侵权责任法和现行民法典在隐私权保护范围上的细微拓展,这种对文字的精雕细琢,对于需要精确引用法条的场合是极其有用的。但对于我这种更倾向于探究立法精神和价值取向的读者来说,总觉得少了些许哲学思辨的深度。它将“规则”放在了“价值”之上,这也许是特定时期法律普及的需要。我希望它能多探讨一下,这些规则背后的社会张力,例如,在物权与债权冲突的解决中,如何平衡产权人稳定预期与社会资源有效配置之间的矛盾。尽管如此,作为快速掌握“新”在哪里的工具书,它无疑是高效且准确的。
评分说实话,我更喜欢那些对法律条文进行“历史脉络梳理”和“域外比较研究”的作品。这本书显然不是走这条路线的。它更像是一本针对特定考试或实务更新的“充电宝”,能量密度极高,专注于解决“现在”的问题。我特别注意了其中关于“居住权”制度的介绍。作者对居住权与传统租赁权、用益物权之间区别的界定非常清晰,强调了其“专属于人的债权物权化”的特性,这对于理解《民法典》物权编的创新之处至关重要。但是,书中对于居住权引入后可能引发的房地产市场结构调整的长期影响,讨论得相对保守和简略。它成功地解释了“是什么”,但在“为什么如此”和“未来会如何演变”这两个维度上,留下了不少可以深挖的空间。对于我而言,阅读法律书籍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质疑和拓展思维边界的过程,这本书更多的是提供了一个被强化的“标准答案”,而不是抛出一个充满张力的“开放性问题”。它的价值在于帮助读者快速合规,而不是引领读者进行前沿的理论探索。
评分这本书的优势在于其极强的“时效性”和“实操性”,这是毋庸置疑的,尤其是在新法实施初期,能够迅速掌握核心变化点是当务之急。我个人的阅读习惯,更倾向于从“私法自治原则”这一基石出发,探讨所有具体规则如何围绕这一核心价值展开论证和修正。在这本书中,虽然也提到了私法自治,但其篇幅显然被分配给了那些具体操作性的规定,例如对格式条款效力的限制、可撤销的意思表示范围的界定等。这些细节固然重要,但作为一名长期关注法理基础的读者,我总觉得少了对“自由与平等”这对民法永恒主题的深层回应。比如,在探讨高额利息与高利贷的界限时,我期望看到更多关于当事人意思自由的边界在哪里,以及国家干预的必要性的哲学论证,而不仅仅是给出一个具体的利率上限数字。这本书提供了导航图,但地图的风格是那种方正、精确的军事制图,而非展现沿途风光的艺术地图。它的内容无疑是准确的,但阅读体验上,缺少了一些引导读者进行更高层次抽象思考的“催化剂”。
评分这本书真是让人眼前一亮,虽然我更偏爱那种从宏观角度切入,将法律条文置于整个社会结构变迁中的著作,但这本书在细节上的打磨确实功不可没。它不像有些教科书那样枯燥乏味,而是带着一股实务操作的“烟火气”。比如在谈及合同效力那一章,作者没有仅仅停留在法条的字面解读,而是引入了多个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的典型判例,生动地展示了“意思表示真实”在具体交易场景中是如何被法院裁判的。这种方式极大地降低了普通读者,尤其是初入法律行业的年轻律师的理解门槛。我特别欣赏其中关于“情势变更原则”的论述,作者没有简单地将它视为一个兜底条款,而是深入分析了在近年来全球经济波动背景下,如何把握适用这一原则的尺度,既要维护交易稳定,又不能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明显不公平的后果。书中对于不动产登记和担保物权变动衔接程序的阐述,也非常细致入微,简直可以作为一份实操手册来使用。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如果能再增加一些关于数字经济时代下新型无形资产的权利保护案例分析,那就更加完美了,但我理解篇幅有限,目前的侧重点显然是扎实的传统民事法律关系梳理,这一点上,它做得非常到位,为理解和应用最新的民法典精神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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