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年8月27日—1831年11月14日),德国哲学家,出生于今天德国西南部符腾堡州首府斯图加特。18岁时,他进入图宾根大学(符腾堡州的一所新教神学院)学习,在那里,他与荷尔德林、谢林成为朋友,同时,为斯宾诺莎、康德、卢梭等人的著作和法国大革命深深吸引。1801年,30岁的黑格尔任教于耶拿大学,直到1829年,就任柏林大学校长。 1831年在德国柏林去世。
王在《政治的人生》一书中对这本书十分看重,因此对本书多有留意,奈何看不懂,豆瓣的书评也大多没有讲清,百度发现此回答清晰易懂,故转之: ———————————————————————————— 黑格尔站在客观唯心主义的立场上,认为法的出发点是意志,而意志是自由...
评分【按语:《法哲学原理(Elements of the philosophy of right,1821)》放大论述了《科学哲学全书纲要》中“客观精神”的环节:整个的法哲学是基于意志或自由的辩证发展:意志先是体现在人格中的抽象的法;进而分化为善和良心的对立(道德环节,对立中良心的主观性可引发恶);...
评分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不是孤立论述法学的著作,而是以“逻辑学”(当然是辩证逻辑)为基础,对他哲学体系中“精神哲学”之第二个环节“客观精神”的发挥。黑格尔以在“主观精神”部分推演出的自由意志作为法哲学的出发点,继而展开关于抽象法、道德、伦理三部分的演绎,且篇幅...
评分Both Immanuel Kant and Friedrich Hegel grapple with the question: does human history have a moral purpose? and answer affirmatively. Kant and Hegel share similar grounds for justifying their teleological views of history and emphasize on similar driving for...
评分在什么意义上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是以《逻辑学》为“基础”的① 作者简介:罗伯特·B.皮平(Robert B.Pippin),男,美国芝加哥大学(University of Chicago)教授,从事德国哲学研究。 人大复印:《外国哲学》2017 年 05 期 原发期刊:《求是学刊》2017 年第 20171 期 第 1-11 ...
我算读过吗。。。
评分读不下去~翻译水平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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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孤寂精神世界里的绝对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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