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ural Rights and the Right to Choose

Natural Rights and the Right to Choose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6

出版者: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作者:Hadley Arkes
出品人:
页数:332
译者:
出版时间:2004-08-02
价格:USD 26.99
装帧:Paperback
isbn号码:9780521604789
丛书系列:
图书标签:
  • 自然权利
  • 堕胎权
  • 选择权
  • 伦理学
  • 政治哲学
  • 女性主义
  • 人权
  • 法律哲学
  • 生物伦理学
  • 美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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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Over the last thirty years the American political class has come to talk itself out of the doctrines of 'natural rights' that formed the main teaching of the American Founders and Abraham Lincoln. With that move, it has removed the ground for its own rights. Ironically, this transition has been made without awareness, with a serene conviction that constitutional rights are being expanded. In the name of 'privacy' and 'autonomy', new claims of liberty have been unfolded, all of them bound up in some way with the notion of sexual freedom. The 'right to choose an abortion' has been the 'right' to shift the political class from doctrines of natural right. This new right overturned the liberal jurisprudence of the New Deal, placing jurisprudence on a different foundation. If there is a right to abortion, it has been detached from the logic of natural rights and stripped of moral substance. This book was first published in 2002.

《文明的基石:法律、自由与社会契约的演进》 导言:秩序与自由的永恒张力 自人类社会形成以来,对“如何最好地组织生活”的探寻从未停歇。这部深入的著作,《文明的基石:法律、自由与社会契约的演进》,旨在梳理并分析构成现代社会治理结构的两大核心要素:法律的起源与演变,以及自由概念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内涵和实践。本书并非仅仅关注抽象的哲学思辨,而是立足于具体的历史脉络、关键的法律文本和里程碑式的社会运动,探究人类如何在不断对抗无序与僭越的过程中,逐步构建出既能保障个体生存又能促进集体繁荣的社会框架。 第一部分:法律的源头——从习惯到成文法典 本书的开篇,聚焦于法律制度的原始形态。我们首先考察了早期部落社会中,非正式的习俗、宗教禁忌和血亲复仇机制如何充当了最初的社会规范。这些早期规范的特点在于其模糊性、地方性和强大的神圣性。 随后,我们将目光投向古代文明的法律革命。重点分析了汉谟拉比法典的突破性意义,它首次尝试将权力从君主个人意志中剥离出来,以普遍适用的、可被查阅的文字形式确立社会规则。本书详细比对了古埃及、美索不达米亚以及早期印度河流域的法律实践,指出不同地理和文化背景下,法律在维护社会等级与促进经济交流方面所扮演的差异化角色。 古典时代的法律哲学是本部分的高潮。雅典的民主司法实践,尤其是陪审团制度的诞生,被视为人类历史上最早的公民参与治理的尝试。紧接着,我们深入剖析了罗马法的系统化和普适化过程。从《十二铜表法》到查士丁尼的《民法大全》,罗马法如何通过概念的精确化和逻辑的严密性,为后世欧洲大陆法系奠定了无可动摇的基础。本书特别强调了“法治”(Rule of Law)概念在罗马法中的萌芽——即便是最高统治者也应受制于既定的法律程序。 第二部分:中世纪的权力碎片化与普通法的崛起 中世纪的欧洲,权力结构高度分散,封建领主、教会和新兴的城市行会共同构成了复杂的权力网络。在这一背景下,本书阐释了英格兰“普通法”(Common Law)的独特发展路径。不同于大陆法系对罗马法的直接继承,普通法是地方性判例通过逐级审判和上诉,在实践中不断自我修正和演化的结果。我们详细探讨了“人身保护令”(Habeas Corpus)的前身如何在中世纪的司法斗争中孕育而出,成为限制国家任意逮捕权力的关键工具。 同时,本书对教会法(Canon Law)在中世纪社会治理中的巨大影响力进行了细致的考察,分析了它在规范婚姻、财产继承乃至道德约束方面如何有效地填补了世俗王权的真空。封建契约和庄园法庭,这些半正式的法律形式,构成了当时地方性正义的基础。 第三部分:现代国家的诞生与社会契约的重塑 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标志着法律和治理观念的根本性转变。本书认为,这一时期的核心驱动力在于个体观念的觉醒,促使知识分子开始质疑神授君权,转而寻求基于理性和同意的政治基础。 我们会详尽分析霍布斯、洛克和卢梭这三位思想巨匠对“社会契约”理论的不同阐释。霍布斯的“利维坦”强调绝对主权的必要性以避免自然状态的恐怖;洛克则提出了有限政府和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的理念,这深刻影响了后来的美国建国文献;而卢梭对“公意”的强调,则为激进民主思想提供了理论支撑。 本书着重探讨了这些理论如何在实践中落地生根。英国的“光荣革命”如何通过《权利法案》将君主的权力置于议会法律之下,标志着宪政的初步胜利。随后,本书将目光转向北美,分析了美国宪法起草过程中,制宪者们如何巧妙地利用三权分立和制衡机制,来防止任何单一部门对公民自由构成威胁。 第四部分:法律与自由的现代困境:工业化与人权扩展 进入19世纪和20世纪,工业革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社会财富集中和结构性不平等,这对传统自由主义的“形式平等”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本书探讨了功利主义哲学家如边沁和密尔如何试图用“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来衡量法律的有效性。 我们仔细审视了新兴的社会立法,包括工厂法、工会法以及逐步扩展的选举权。这些法律的出现,清晰地表明了政府干预的必要性,即“消极自由”(免于干涉的自由)必须与“积极自由”(获得实现自身潜能的资源和机会)相协调。 最后,本书转向了20世纪的法律人权运动。对种族隔离的挑战、女权运动对法律地位的争取,以及国际社会在二战后建立的国际人权法框架,展示了法律作为变革工具的强大潜力。我们分析了这些运动如何迫使既有的法律体系不断自我修正,以适应更具包容性和平等性的社会愿景。 结语:未竟的旅程 《文明的基石》总结道,法律和自由并非固定不变的实体,而是一个持续的、充满张力的动态过程。每一次对法律的审视,都是对我们社会共同价值观的再确认。理解我们从何处走来,才能更好地应对当前在技术变革、全球化和身份政治压力下,对法律体系和个体权利提出的新挑战。本书为读者提供了一个深入审视人类如何在规则与自主之间寻求平衡的宏大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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