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怒汉》通过一场陪审团审判,生动演绎了美国的法律制度与文化。书中探讨的“合理怀疑、疑罪从无”、“宁可放过一千,不可错杀一个”等法律理念也非常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十二怒汉》是美国宣传法律和法律制度的“银法槌奖”的首部获奖作品。同名电影在IMDB上排名第五,高于《阿甘正传》《辛德勒的名单》等,是一部超越时代的经典之作。
一名在贫民窟长大的18岁少年被控谋杀自己的父亲,庭审结束后12名陪审员将裁定该少年罪名是否成立。由于各方面的人证、物证都显得较为充分,11名陪审员未经讨论就认定少年有罪,只有8号陪审员对案件提出了合理怀疑,并引导大家重新审视证据,克服各自内心的偏见、私利和冷漠,最终依照“疑罪从无”的原则裁定少年无罪。
雷金纳德•罗斯(Reginald Rose),1920年出生于美国曼哈顿,著名剧作家。在创作中善于用现实主义的手法表现有争议的社会和政治问题,是上世纪美国电视剧本创作“黄金年代”的代表性作家,多次获得艾美奖。于2002年病逝。
《十二怒汉》是美国作家雷金纳德·罗斯的作品,它以一桩涉嫌少年谋杀的案件为背景,展示了西方法律体系中陪审团成员讨论的全过程。全书以剧本的形式,以陪审团十二位成员在合议室中讨论的对话为骨架撑起了整个故事的血肉之躯。 因为法律体系的不同,中国并没有陪审团制度,所以...
评分被书单狗安利来看的,那篇推文也写得很吸引人。 很喜欢这本书的封面! 看剧本,有“一目了然”的感觉。剧本并不长,正文部分只有一百来页,各种冲突也更集中。 这场讨论并没有事先交待案件的情况,而是由十二人进入房间时开始,而我却能在他们的讨论中慢慢了解情况。十二个不同...
评分在阅读读库《1705》时,有何帆一篇《十二怒汉》的文章,就是18年出版的剧本的序言。在整体序言中他对比几个版本的优劣,谈起拍摄的点滴,从而延伸至整个陪审员制度。 想起自己对于这个系列作品的观看顺序,应该是电影频道播放的俄罗斯版《大审判》,然后何冰版8号陪审员《十二...
评分剧本好,电影才更好。一个想法是可以用封面上的十二位陪审员人物头像直接代替剧本正文里的“X号陪审员”,这样读起来更能对号入座。另外,何帆在序言里说:【心理学者着力揭示不同陪审员与“九型人格”的对应关系】,这是在胡扯,心理学者绝不研究九型人格这种伪心理学理论。
评分《十二怒汉》“当一个人的生命攥在你手里时,你是否愿意独立思考,哪怕做一点点的怀疑”这应该是这本书击中你内心最柔软的地方的一句话。电影《十二怒汉》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是美国宣传法律和法律制度的“银法槌奖”的首部获奖作品,多国翻拍,就连没有陪审团制度的中国也进行了翻拍,由于场景和人物的局限性,反而凸现导演和演员的功底。这本书是当时作者有过陪审团经历过,创作的剧本,由于只有200来页,是唯一一本我连 序 都一字一句读完的书。
评分「人们习惯了和平,民主,法治带来的安逸,所以嫌弃陪审团低效、昂贵,可一旦社会动荡、民粹汹涌、暴政来临,是金钱与效率重要,还是陪审团抵御司法专横、政府专制的“自由堡垒”作用重要,答案不言而明。」 ———————— 一个完整的人格必有历史的视野,当下是历史的延续,制度乃历史产物,求诸历史,知其源自何处,方见待去何方。 动荡被发展掩盖,矛盾于繁荣积累。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我们此刻经历的历史中多有先例,历史中业已发生的,我们没有理由坚信未来可以避免 。 司法不比其他技艺,我们不是在选择更完美的蓝图,而是去寻找更不那么糟的守护。
评分不如电影本身,因为这一部剧本反而突出了吕美特的调度之精妙以及十二位主演对演员表演的恰当把控
评分原以为是推理小说。现在看原来是一部……一言难尽的剧本。我对国外所谓的陪审团制度明确的不喜欢,原因就是序言里所提到的那些,且序言中也承认了这些问题。至于所谓的那些“优势”,我一向反对外行人管内行人,不相信未受训的普通人表观的感觉。 之前我对细节知之甚少,原以为陪审团有问题可以补充提问,没想到居然是像这样,提出了假设后只能强行疑罪从无,这真是太不合理。明明是真是假,伪证与否疑惑如果有应该提前辩个清楚啊,临时说还有其他可能,如果检察官还有反证也不能告诉你。其次,这个反转恰恰是暴露了这个制度另一个问题:如果没有8号这人就直接判死刑了,被告都是这么随机的等救世主的吗?我看到最后,只觉得这个案子审理不充分,却非要在“死刑”和“无罪”间抉择,真是笑话。。希望现实中不是如此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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