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皆以为林芳洲是个游手好闲的男子,而从小女扮男装的她,其实很忧伤。
倘若被人知道她是女儿身,告到官府,说不定就要流放三千里,去沙漠里种西瓜。所以,打死也不能让别人发现她的秘密。
然而她誓死保卫的这个秘密,却被她意外救下的一个“从天而降”的小少年抓了“小辫子”,林芳洲顿觉生无可恋!
遭受非人的“折磨”数年后,面对已恢复身份的小少年云微明,林芳洲仿佛看到自己坐在了金山上,连后脑勺都在发光。
“真是想不到啊!我以前捡过不少东西,唯有你最值钱!我救你一命,你打算拿什么报答我呀?”
云微明道:“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只好以身相许了。”
“别别别,给点钱就行了……你再过来我报官了!”
“嘿嘿,你忘了?官府是,我,家,开,的。”
我得承认,这个女主神经病的指数还是蛮高的。 女主呢,是这样的。边陲小镇,女扮男装,从小当男孩养,可惜父母早逝,然后基本就是野生了。十七岁的时候,无意之中,救当时年仅十岁的男主。然后两人在一起生活了六年,当然,聪慧近妖的男主没发现对方是个女孩。后来,女主因得罪...
评分我得承认,这个女主神经病的指数还是蛮高的。 女主呢,是这样的。边陲小镇,女扮男装,从小当男孩养,可惜父母早逝,然后基本就是野生了。十七岁的时候,无意之中,救当时年仅十岁的男主。然后两人在一起生活了六年,当然,聪慧近妖的男主没发现对方是个女孩。后来,女主因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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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我得承认,这个女主神经病的指数还是蛮高的。 女主呢,是这样的。边陲小镇,女扮男装,从小当男孩养,可惜父母早逝,然后基本就是野生了。十七岁的时候,无意之中,救当时年仅十岁的男主。然后两人在一起生活了六年,当然,聪慧近妖的男主没发现对方是个女孩。后来,女主因得罪...
评分我得承认,这个女主神经病的指数还是蛮高的。 女主呢,是这样的。边陲小镇,女扮男装,从小当男孩养,可惜父母早逝,然后基本就是野生了。十七岁的时候,无意之中,救当时年仅十岁的男主。然后两人在一起生活了六年,当然,聪慧近妖的男主没发现对方是个女孩。后来,女主因得罪...
欢快的正剧,结尾仓促
评分太久没有看这类小说了,借这本发个感慨:这种泼皮女主+深情男主还是很带感的,所谓“女性幻想小说”的评价简直不能更加贴切。酒小七文的套路总是对胃口,看来fantasy从未变过,不得不说对我的现实(情感)生活产生了消极影响。即便一直提醒自己随便看看别当真别联系实际也还是很难做到,书也的确是不能深究的书,甚至有一些对女性来说绝不该提倡的思维方式和解决问题的方法。anyway,感性虽好,理性赛高啊!
评分不管是男是女,我爱的就是你
评分“那“你在家刷牙用什么?” “牙香。” “牙香是什么?” “用麝香冰片等香料,和蜂蜜熬出来的。” 拿蜂蜜当牙膏,皇家那一口牙估计都是蛀牙......
评分昨晚看到三点多我现在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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