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〇年,斯坦贝克眼见消费主义对美国集体价值的侵害,决定迈开发痒的双脚,重新认识祖国与同胞。他开着与唐吉诃德坐骑同名的特制露营车“驽辛难得”,在一条重视外表、善于外交、懦弱又善解人意的法国鬈毛狗查理的陪伴下,从美国东北部缅因州的最北角旅行到西部加利福尼亚州的蒙特利半岛。他穿梭在州际公路和乡间小路上,与卡车司机和老朋友一起用餐,拜访各大都市与壮丽的原野,自由自在地与路上的陌生人闲聊。斯坦贝克以幽默而略带疑虑的眼光观察美国和美国人,他看到的是一个孤寂、物产丰盛,但充满单一看法的个人的国度。
约翰‧斯坦贝克
John Steinbeck,1902-1968
出生在加州的沙林纳斯,成长于距太平洋海岸二十五英里的农地沃谷。河谷海岸都是他最杰出的小说中的场景,他熟悉社会底层的人们,许多作品都以他们为主人公,表现底层人的善良、质朴的品格,创造了“斯坦贝克式的英雄”形象。他的小说将写实风格与幻想风格有机地结合起来,对后来的美国文学,尤其是西部文学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其代表作品有小说《人鼠之间》、《愤怒的葡萄》、《月亮下去了》、《珍珠》、《伊甸之东》、《烦恼的冬天》等。他于一九六二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
《横越美国》 第一次读约翰-斯坦贝克的作品,作为一名当代美国作家,他的名气远不如海明威,福克纳等人响当当,在中国尤为如此,未读他的书时,我并不知道这名作家,当知道《愤怒的葡萄》一书出自他手,才知道,他也创造过某种文化符号和流行用语。他也是1962年的诺贝尔获奖者...
评分看作家写游记显然不是为了攻略,重要的是他们的所思所想,对当时见闻的记录,以及见闻促发的思考。无论看斯坦贝克还是狄更斯还是村上春树还是毛姆,都是这个目的,有人说全是议论很无聊,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娱乐至上的时代特有的看法,蠢是蠢得来! 有很多地方很有共鸣。比如开篇...
评分《横越美国》 第一次读约翰-斯坦贝克的作品,作为一名当代美国作家,他的名气远不如海明威,福克纳等人响当当,在中国尤为如此,未读他的书时,我并不知道这名作家,当知道《愤怒的葡萄》一书出自他手,才知道,他也创造过某种文化符号和流行用语。他也是1962年的诺贝尔获奖者...
评分Ever since his first book was published in 1929, John Steinbeck has been writing about America—while America changed. In 1960, when he was almost sixty years old, Steinbeck felt that he might have lost touch: “I was working from memory,” he said, “I had...
评分是我喜欢的旅行,却不是我喜欢的独自一人——有狗也不算。 说起来,我甚至没有认真读过老斯的其他作品,并且总把他与凯鲁亚克搞混,是他们的名字太接近海上我的记忆开始出现问题?
读过最喜欢的游记。被作者迷住了~找来他的其他书看
评分多数时候提炼中心思想这种笨拙的阅读方式都是客观存在并且有其道理的,除非在那些真正愿意并且能够有趣地展示自我作为一个过程的作品面前。斯坦贝尔显然很早就知道通过一趟远行去寻找某个答案是徒劳的,但他仍然上路了并且多数时候乐在其中,成果是他一路自觉或者不自觉地观察分析孤独、狗、植物、政治、黑人、德州和普遍的美国人等等时代状况,没有任何定论而你完全被他旅程开始时的那种激动和结束时的荒谬所包裹,并且被说服。
评分我要跟我家任臭臭毛毛怪叫兽横越美国
评分不自然。作者还写过愤怒的葡萄。
评分开上露营车带上狗漫无目的的横越全国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几乎是每个人的愿望只不过幸运的人可以实现更多的人只在脑中不断的重复。。。一本非常有亲和力的书也非常的好读,路遇各色人等反应出了当时美国社会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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