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私有企业法律地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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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
作者:林艳琴
出品人:
页数:264
译者:
出版时间:2007-1
价格:22.00元
装帧:
isbn号码:9787801858245
丛书系列:
图书标签:
  • 私有企业
  • 法律地位
  • 公司法
  • 经济法
  • 企业发展
  • 法律研究
  • 中国法律
  • 市场经济
  • 所有权
  • 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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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根据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并指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除体制性障碍。”2004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规定将宪法第11条第2款修改为:“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2005年2月国务院公布《关于管理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这对今后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非常有意义。我国现行法上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属于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它们在我国现实社会中是客观存在和发展的,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定程度上讲,现行法上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在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不少独特的作用。但当我们回顾我国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发展历程时,我们发现,它们经历了一个艰难曲折的过程,是一个从基本不允许到补充成分再到重要组成部分的成长过程。特别是当我们从法律的角度、从私有财产权利行使的角度审视我国现阶段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时,其法律地位的不完善依然可见,主要表现在具体法律形态种类的选择和进入退出市场制度等方面存在诸多不足。这种不完善的法律地位影响和制约了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影响了私人财产权利的行使和私人资本的投资信心,从而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财富的创造和私人财产的增值。因此,完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法律地位便成了理论和现实的一种必然选择。正是基于此,本书以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紧扣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和理论,借鉴已有的研究成果,采用历史、实证和逻辑分析等方法进行研究。力图通过研究,完善我国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权利规范,使其获得规范化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服务。为此,首先规范了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法律概念,界定了“私有企业”的法律概念,即“私有企业”是指私人投资、私人享有所有权并且以一定的形式固定地、连续地从事营利性活动的组织。该概念包括了现实中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将走街串巷的流动性小商小贩排除在外(同时限于研究的需要,本书也将外资企业排除在外),这正是本书的创新之处。其次,本书的另一新颖之处是通过对私有企业法律地位的现实考察(主要考察私有企业法律形态和进入退出市场法律制度),指出了完善私有企业法律地位的价值取向、法律原则、指导思想以及具体的制度设想。此外,本书还认为立法不应该过分拘泥于已有的某些理论,应该从实践发展的需要,从鼓励私人投资,保障私人财产处分权和资本要素的流转,保障私人财产权利自由、正当行使的角度出发,设立形态多样的具体的企业形式,供私人投资选择。本书除导论外,由五章构成:一、我国私有企业法律概念与法律地位考察之必要性;二、1949年建国以来我国私有企业发展的历史考察;三、我国私有企业法律地位现实考察之一:私有企业法律形态;四、我国私有企业法律地位现实考察之二:私有企业进入退出市场法律制度;五、我国私有企业法律地位完善之法律保障。其中,第一章和第二章是研究的基点和铺垫,第三章和第四章是主要部分,目的主要是为了构筑第五章。本书的主要观点和主要内容是:第一章主要论述了我国私有企业的法律概念和考察私有企业法律地位的必要性。指出,党的十六大报告等方针、2004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以及私有企业的功能和概念自身的需求是私有企业法律概念界定的依据。对私有企业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划定了研究的范围和边界。其次,指出了完善私有企业法律地位需要考虑:我国私有企业的法律性质、私有企业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地位,以及在鼓励和支持私有企业发展、保护其合法权利的同时要规范私有企业的经营活动,引导私有企业走法制化发展的道路。同时认为,私有企业的现实发展迫切需要法律保障是考察私有企业法律地位的现实依据;法律和经济发展的互动性需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私有财产权保护的必然选择、市场信用制度的建立、政府行为法治化和加入WTO的现实需要等是私有企业法律地位考察的理论依据。第二章通过对建国以来我国私有企业发展历史的考察,指出我国私有企业是符合社会生产力发展需要的客观存在,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认为不能用回避的态度对待中国现实中存在的所有权问题,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协调不同所有权主体的利益、协调不同所有权主体因客体占有不同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认为私有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提供的法律支持,并且这种支持也是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的要求。第三章通过对我国私有企业法律形态的现实考察,指出我国现行的私有企业具体法律形态种类单一,相关制度规定不足等影响了私有企业的规范发展。认为,从一定意义上讲,企业法律形态是私人投资的一种手段,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保护私人财产权利行使的角度出发,法律需要做的一种理性选择是根据实践的需要完善私有企业具体法律形态,在法律上设立各种具体企业形态供投资人选择,不应拘泥于某种具体的界限。同时对如何完善提出了具体的设想,如设立隐名合伙和有限合伙制度等。第四章对我国私有企业进入退出市场法律制度进行了考察,指出我国私有企业进入退出市场法律制度存在着法律供给不足的现象,如私有企业设立制度零散且严格、自然人和合伙企业破产制度欠缺、清算法律制度的具体操作性规定不足等,影响了私有企业的规范化发展。为此,认为在明确市场进入退出法律制度是保障企业投资人和与企业交易第三人的利益、保障市场活动主体营业自由和社会经营安全、保障国家对私有企业经营活动宏观调控和管理的制度的基础上,完善私有企业进入退出市场法律制度是私有企业规范化发展的关键。具体的建议主要是:完善私有企业设立制度,树立私有企业的设立是一项民事权利的理念,法律没有规定许可证制度的行业,都是私有企业自由活动的领域;贯彻社会本位、公正和国家适度干预的原则,明确清算制度是私有企业退出市场的必经程序,明确清算企业的法律性质和清算机构的法律地位;完善特别清算制度,建立自然人和合伙企业的破产清算制度等。第五章是建立在前面四章论述的基础上。该章主要论述我国私有企业法律地位完善的法律保障问题。指出财产权利的自由、平等实现和私法自治是完善私有企业法律地位的价值取向;平等原则、法律规定统一原则是完善私有企业法律地位需要贯彻的法律原则;鼓励投资、发展市场经济,明确权益、予以保护,适度扶持、促进发展是私有企业法律地位完善的指导思想。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包括保护私有企业财产权利,确立私有企业以合法途径获得的财产不受侵犯的法律制度,强化政府的投资信用约束制度,健全投资经营中止赔偿制度;拓宽融资渠道,建立私有企业信用担保制度;规范私有企业的市场行为;发展商会和行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等。总之,我国私有企业法律地位的不断完善将有助于规范私有企业经营行为、增强私人创造社会财富的信心,有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相信我国私有企业在法律制度的保障下,会迎来其健康发展的美好明天。

《全球视野下的数字经济治理与法律重塑》 内容概要: 本书深入剖析了席卷全球的数字经济浪潮对传统法律框架、国家治理模式以及国际秩序带来的颠覆性挑战与重塑机遇。全书以宏大的全球视野为基准,聚焦于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价值流转、人工智能的伦理与责任边界、平台经济的竞争与监管困境,以及跨国数字贸易中的法律适用与冲突解决等核心议题。全书旨在为政策制定者、法律从业者、科技企业管理者以及学术研究人员提供一套系统、前瞻且具有操作性的理论框架和实践指南,以应对数字时代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 第一编:数字经济的结构性变革与法律基础重构 本编首先对数字经济的内涵、外延及其内在驱动力进行界定与分析。我们探讨了从工业时代到信息时代、再到智能时代的经济范式转换,重点分析了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底层技术如何重塑价值创造链条。 第一章:数据要素的法律属性与产权界定 数据被视为“新石油”,但其法律地位仍悬而未决。本章详细考察了各国在数据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上的不同立法路径。我们对比了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所确立的个人数据保护范式与美国侧重于交易和隐私的混合模式。重点分析了“数据本地化”政策背后的地缘政治考量,并探讨了在共享经济、工业互联网场景下,如何构建适应数据跨境流动和安全存储的产权激励机制,避免数据垄断和价值捕获的失衡。 第二章:平台经济的反垄断与竞争法适用 数字平台凭借网络效应形成了强大的市场支配力,对传统反垄断法的适用提出了严峻挑战。本章不仅分析了平台经济中“双边或多边市场”的界定难题,还深入研究了算法推荐、数据锁定、自我优待等新型反竞争行为的认定标准。通过对欧美及新兴市场案例的比较研究,提出了针对“数据驱动的垄断”的预防性监管工具箱,包括可互操作性要求和数据开放义务,旨在促进数字生态系统的健康竞争。 第三章:算法治理:透明度、公平性与可解释性 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正在成为商业决策和公共服务的重要驱动力。本章聚焦于算法决策的“黑箱”问题及其引发的法律风险。我们详细论述了在信贷审批、招聘筛选、司法辅助等高风险场景下,法律对算法决策过程透明度、结果公平性(反歧视)以及可问责性的要求。探讨了引入“人工干预权”、“算法审计”机制的必要性,并讨论了“AI生成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 第二编:数字时代的全球协同与法律冲突 数字经济天然具有跨越国界的特性,这使得国内法体系在应对时常显得力不从心,法律冲突和监管真空成为常态。 第四章:跨境数据流动的法律框架与主权挑战 数据跨境流动是数字贸易的核心命脉。本章深入解析了国际社会在数据流动上的主要争端点,包括国家安全审查、个人信息保护标准差异化带来的合规成本。我们系统梳理了区域性贸易协定(如CPTPP、RCEP)中关于数据流动的条款,并重点分析了数字主权理念与全球互联需求之间的张力,提出构建多边框架下“可信数据流”机制的可能路径。 第五章:网络空间的安全、管辖权与责任分配 网络犯罪、数据泄露和基础设施攻击日益复杂化,对传统属地管辖原则构成挑战。本章探讨了在网络侵权案件中,如何确定具有管辖权的法院、适用哪一国法律,以及如何有效执行域外判决。同时,本编也关注了供应链安全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的法律要求,探讨了国家间在网络空间行为规范上的合作与博弈。 第六章:数字税收的国际协调与税基侵蚀的应对 互联网公司的无形资产和跨境服务特性,使得传统以地域为基础的税收体系面临侵蚀。本章详细阐述了OECD主导的“双支柱”方案(BEPS 2.0)的法律结构与实施前景,特别是关于数字服务税(DST)和全球最低税率的国际法基础与国内法化进程。分析了各国在落实税收公平性时可能采取的替代性法律措施。 第三编:数字治理的未来方向与法律创新 本编立足于前瞻性视角,探讨了构建适应未来数字社会的法律与治理模式。 第七章:Web3.0的去中心化趋势与法律重构 区块链、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和代币经济对既有公司法、证券法乃至监管理念提出了根本性挑战。本章分析了DAO的法律主体地位、成员责任承担机制,以及如何对去中心化金融(DeFi)产品进行有效监管而不扼杀创新。探讨了监管沙盒、技术中立原则在应对颠覆性技术变革中的应用价值。 第八章:韧性监管与法律适应性 鉴于数字技术迭代速度远超立法周期,本章强调了监管体系应具备的“韧性”和“适应性”。我们讨论了功能监管(Functional Regulation)优于实体监管(Entity-based Regulation)的必要性,并分析了如何通过程序性合规要求(如定期风险评估、利益相关者咨询机制)来动态管理新兴风险,构建一种“持续演进的法律框架”。 结论:面向未来的数字法治愿景 本书最后总结了数字经济法律重塑的核心驱动力:平衡创新激励、保护基本权利与维护市场秩序。我们认为,成功的数字法治需要超越传统的单一主权视角,建立在国际合作、技术理解深度和法律工具创新基础之上,最终目标是构建一个既安全又充满活力的全球数字社会。 本书的结构严谨,论证深入,既有扎实的比较法基础,也紧密结合了前沿的政策实践,为理解和应对数字时代的治理困境,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理论支撑和实践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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