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鹿人》写于一八四一年,作者詹姆斯·费尼莫尔·库柏,该书的故事背景发生在十八世纪四十年代的美国西部。全书的主要情节都围绕杀鹿人邦波首次出征展开,作者让初出茅庐的杀鹿人经受了三大考验,通过这些考验充分表现了邦波纯朴、正直、勇敢、豪爽的高尚形象。
作品是“皮袜子”系列的第一部,纳蒂·班波“皮袜子”还年轻,甚至还没有开始杀人,他的绰号还是“打鹿将”,当然在此书中第一个被其杀死的印第安人给他取了绰号“神鹰眼”。最后一个莫希干人还没有结婚生子。当然故事还是那么传奇。 要是少年时或者年轻时可能会很喜欢这种惊险...
评分作品是“皮袜子”系列的第一部,纳蒂·班波“皮袜子”还年轻,甚至还没有开始杀人,他的绰号还是“打鹿将”,当然在此书中第一个被其杀死的印第安人给他取了绰号“神鹰眼”。最后一个莫希干人还没有结婚生子。当然故事还是那么传奇。 要是少年时或者年轻时可能会很喜欢这种惊险...
评分在购买花城出版社的王小波的时代三部曲时,正好看到这本美国民族文学的奠基人库柏的边疆五部曲中的《杀鹿人》,顺手买下。读过书后,书角已被翻得卷起,自己也深深感受到北美原始森林中冒险的惊险与激情,无时不被小说的情节吸引。但毕竟是美国民族文学的奠基之作,初试之作,...
评分在购买花城出版社的王小波的时代三部曲时,正好看到这本美国民族文学的奠基人库柏的边疆五部曲中的《杀鹿人》,顺手买下。读过书后,书角已被翻得卷起,自己也深深感受到北美原始森林中冒险的惊险与激情,无时不被小说的情节吸引。但毕竟是美国民族文学的奠基之作,初试之作,...
评分作品是“皮袜子”系列的第一部,纳蒂·班波“皮袜子”还年轻,甚至还没有开始杀人,他的绰号还是“打鹿将”,当然在此书中第一个被其杀死的印第安人给他取了绰号“神鹰眼”。最后一个莫希干人还没有结婚生子。当然故事还是那么传奇。 要是少年时或者年轻时可能会很喜欢这种惊险...
这本书的叙事节奏简直是教科书级别的精准拿捏,开篇的几章,作者不动声色地铺陈了那个小镇的历史和人物关系,那种慢炖出来的氛围感,让人仿佛真的置身于那个湿冷、弥漫着松针和旧木气味的角落。我特别欣赏他如何通过对环境细微的捕捉来反衬人物内心的波澜。比如,某次清晨,雾气如何像一块未洗的幕布一样笼罩着山脚的几户人家,而主角在那一刻的犹豫和沉默,却比任何激烈的对话都来得震撼人心。作者显然对“留白”的艺术有着深刻的理解,很多关键信息并非直白地抛出来,而是散落在对话的缝隙、某个不经意的动作,甚至是场景的转换之中。这种阅读体验非常考验读者的耐心和观察力,你必须主动去拼凑那些碎片,才能构建出完整的图景。我花了很长时间去回味那些看似平淡却暗藏玄机的段落,每一次重读都会发现新的层次感,这绝不是那种流水账式的叙事可以比拟的,它要求读者全身心投入,去感受那份隐藏在表象之下的巨大张力。这种叙事手法,让故事的推进显得既缓慢又充满力量,让人欲罢不能地想知道,在如此沉重的背景下,人物究竟会走向何方。
评分本书在构建世界观方面,展现出一种令人信服的“地方感”。这个故事发生的地点,与其说是一个背景,不如说是一个活生生的、有着自身意志的有机体。作者成功地营造了一种“封闭空间”的心理暗示,即使故事的场景偶尔扩展到小镇之外,那种被群山环绕、被历史的阴影所笼罩的感觉始终挥之不去。读者可以清晰地感受到这个社群内部微妙的权力结构和那些不成文的规矩,任何一点微小的越轨行为都会被环境迅速地捕捉并施加压力。这种对地域文化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和描摹,使得故事的发生显得无比自然且不可避免。我尤其佩服作者如何将地理特征与人物命运巧妙地绑定在一起,仿佛那里的河流流向决定了某个人最终的选择。这种宏大叙事与微观生活交织在一起的方式,让整个故事的基调显得既坚实又充满宿命感,让人在阅读时,甚至能“闻到”故事里泥土和雨水的味道。
评分从文学性的角度来看,这本书的语言风格呈现出一种古典的、近乎诗意的沉郁美感。作者似乎对文字有着近乎偏执的打磨,他使用的词汇并非追求华丽,而是追求那种恰到好处的“力度”。很多描述自然景物的句子,初读时觉得平白无奇,但细细品味,会发现其中蕴含着极强的画面感和象征意义。例如,他写到秋日里枯黄的草叶被风卷起时,那种“如同被遗忘的低语”的表达,立刻就将季节的萧瑟提升到了哲学层面的思考。这种文字的密度和质感,使得这本书非常不适合快速阅读,它需要你放慢脚步,去咀嚼每一个动词和形容词。我发现自己经常会停下来,仅仅是为了回味某一个排比句的韵律感,或者某个比喻所带来的奇异联想。这种对语言本身的尊重和追求,让这本书不仅仅是一个故事,更像是一件打磨精良的艺术品。它用一种近乎冷峻的笔调,描绘了生活中的残酷与坚韧,语言的优美与主题的沉重形成了鲜明而有力的张力。
评分角色的塑造是这本书最让我心悦诚服的地方,每一个登场的人物,哪怕只是昙花一现的配角,都有着令人难忘的鲜明特质。他们不是简单的好人或坏人,而是充满了人性的复杂和矛盾。我尤其喜欢作者对“缄默”的刻画。镇上的居民似乎都背负着某种共同的秘密或沉重的往事,他们的交流往往充满着试探和未尽之言,那种眼神交汇时瞬间的情绪波动,比长篇的独白更有说服力。举个例子,那位常年坐在杂货店门口的老妇人,她偶尔的一句与天气无关的评论,却总能让人脊背发凉,仿佛她一眼就看穿了你内心深处最不愿意面对的真相。这种通过细节来暗示人物性格和背景的写法,显得非常高明。它没有冗长地解释角色的动机,而是让读者自己去根据他们的言行推断,每一次的判断失误,都会让你对这个人物的理解更深入一分。阅读过程中,我常常感到自己仿佛在和一个充满谜团的群体共处,他们既熟悉又疏远,这种难以捉摸的真实感,是很多文学作品难以企及的高度。
评分阅读这本书的过程,更像是一场深入内心的心理探险。它挑战了许多既定的叙事预期,它拒绝提供廉价的答案或轻易的和解。故事的推进,与其说是情节的跌宕起伏,不如说是人物内心防御体系的层层瓦解。作者非常擅长描绘那种介于“清醒”与“恍惚”之间的精神状态,主角在面对巨大压力时,世界的边缘是如何模糊不清的,他们的感知是如何被恐惧扭曲的。我发现,这本书迫使我重新审视自己对“真相”的定义——有时候,一个被所有人共同维护的“善意的谎言”,比血淋淋的现实更具破坏力。这种对人类心智深处恐惧和自我欺骗的挖掘,显得非常深刻且令人不安。它不是那种读完后让你心情愉悦的作品,但它绝对会让你在合上书页很久之后,依然久久不能平静,不断反思自己面对困境时,会选择揭露还是隐藏。这种持久的思辨价值,是衡量一本优秀作品的重要标尺。
评分高中时期读完的最后一本长篇。
评分这一阵看了很多美国文学了……过于诗意的印第安人呀~
评分休憩164th,如果这就是库柏皮裹腿五部曲的最强一部,这系列就可以宣告放弃了。叙事节奏拖沓,人物对话营养不足,且处处透着古怪,鹰眼的白人自大品质以及西方典型的骑士精神,印第安人的狡黠乃至阴险都十分刻板,最让我莫名其妙的是,白人老头被俘,女儿拿漂亮衣服去换老爹性命(书中人一致认为这笔买卖必可达成),鹰眼居然大吃一惊,对这女儿另眼相看,认为这简直伟大的不可思议,emmm……库柏你不是号称学习司各特颇得其法么,并没有看出这一点,给你的机会也到此为止了
评分高中时期读完的最后一本长篇。
评分又想看又厌恶它;库柏不自觉地表现的白人的自大狂妄,叙叙叨叨的写作风格,人物高大全,还有个磨磨叽叽的小姑娘(回后来终于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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