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新刑事訴訟法交互詰問製度之展開,麵臨所有犯罪證據必須在法庭呈現,接受檢驗與挑戰。偵查中檢察官不僅要有“發掘事實”能力,並要有在法庭搜集無暇疵證據“證明事實”的能力,此為保障人權成為普世性價值下無可規避的責任。今後科學證據論證勢將成為颱灣地區法庭攻防勝負之關鍵,為正確理解物證及法醫學鑒定結果之證據價值,充實刑事鑒定與刑事證據法知識,已是審、檢、辯、警刻不容緩之要求。
本書嘗試建構聯結法律與科學之橋梁,以一位法律人的觀點,探索科學證據在司法實務應用之諸項課題。內容探討以人身為主之科學鑒定與刑事偵查,涵蓋活體檢查、死因鑒定與屍體解剖、DNA鑒定、指紋鑒定與筆跡鑒定等問題。此外,書中亦詳細評析英、美、日、德法醫製度,提供具體改進建言。
評分
評分
評分
評分
本站所有內容均為互聯網搜索引擎提供的公開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儲任何數據與內容,任何內容與數據均與本站無關,如有需要請聯繫相關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於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5 book.quotespace.org All Rights Reserved. 小美書屋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