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oke, a bit mad, but totally determined, Davidson traveled (mostly) alone across 1,700 miles (2,735 km) of Australian outback on wild camels that she herself had trained. This is a wonderful account of a loopy adventure that had nothing going for it but perseverance.
罗宾·戴维森
出生于澳大利亚昆士兰的牛场,母亲在她11岁时去世。于布里斯班求学后,去了悉尼,在那里过着自由不羁的生活。1975年来到爱丽丝泉,两年后,完成了2700公里的沙漠之旅。从此开始大量旅行,在伦敦、纽约和印度居住。20世纪90年代初期,在印度西北部与游牧民族一同迁徙,并书写他们的故事。现在墨尔本安家,但每年有几个月待在印度的喜马拉雅山间。
一开始就被这本书名迷住了,《我独自穿越沙漠,领悟了安全感和自由》。 封面上是一个穿着泥巴粗布裙子的金发女郎,没有看镜头,只是专心用一桶水喂她的骆驼。 骆驼看起来像是她身体的一部分,事实上,她看起来也像是风景的一部分。 一个人若想全然放弃自我,一个年轻的白人女人...
评分一场浩大的行程需要足够的时间,快餐式产生不了美好和震撼,时间是最值钱的等价货币单位,做一件对这辈子最重要的事,我们得投入对等的精力和时间。 最大的美好和愉悦是独处,最好在无垠的荒漠里——如果做不到,在污浊的人间也可以。脱光衣服,摘下各种附加物,会闻到一些些自...
评分读完看了下书评,看到一句话,这是本你能读却不能拥有的书,现实的桎梏已经将我们的生活方式固定,顺从了社会的游戏规则,没钱的人羡慕有钱的,没有房子的找不到老婆,所有的东西都有人比自己拥有的更好,大家拼命争夺,自己逼自己成为让别人羡慕的人,所以不管哪个层次的人,...
one chapter is one of my favorites of all books, but only that chapter works in the book ...
评分one chapter is one of my favorites of all books, but only that chapter works in the book ...
评分我感觉rob是那种表面安安静静背地能吐槽十万字那种人哈哈哈,就像朋友吐槽一样你有时候不想听有时候听的入神。她试图通过极限旅行来证明女性的physical power and something beyond that,所以一开始她对一切事物都很批判很愤世嫉俗。比如必须拿到国家地理的赞助才能完成这次旅途,但是为了表示自己没有恰烂饭花了好几页吐槽这件事。旅途真正开始之后她已经逐渐平和了。毕竟自然不会偏袒男人或女人任何一方。
评分去东京时在首都机场T3买的,断断续续看了4个月才看完。开头并不引人入胜,光看她驯骆驼就奔溃到想弃书= =这本书基本是清明节北京-广州往返的飞机上看完的,出乎意料:从她带着小刨和骆驼们上路开始,居然看的停不下来。或许是因为看到了在澳洲的自己&当年学到的澳洲文化,或许是因为文中壮美的景色,或许是不得不从魔幻的沙漠回到现代城市的失落,或许是因为作者和动物建立的亲密情感……总之,看到小刨突然的去世和她最后与骆驼的分别,有点泛泪。没想到豆瓣上没有中文版的信息,所以先来这本英文的马一笔。期待某年某月某日,我会与这本英文版相遇。我觉得应该是在一个烈日炎炎的夏天。
评分这种一个人的征程的书,很容易就陷入琐碎了。。。觉得前几章铺垫得太好了,后面没有升华上去。可能毕竟作者写这书的时候还很年轻。喜欢结尾的一句话: camel trip never ends, it merely changes forms.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6 book.quotespace.org All Rights Reserved. 小美书屋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