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清季以来,不论法律教育或法律制度,莫不仿效东温,而溯源于欧洲大陆。故法律课程之中,引证外国法例者,均不外德、法、日、瑞诸国,学说上之比较,更不出大陆学派之范围。法学界出版各书,亦几乎一律以此为典型。其间涉及英美法系之学说或制度者,殆为例外。不仅仅是在中国如此,其在日本及欧洲大陆,情形亦复类似。
中国与英美等国,所属不同法系,法律制度原未划同。但同异之间,暇瑜互见。其间何者不同?何以不同?取舍之间,孰优孰劣?凡此诸端,皆为理论及实用方面之基本问题。盖治学之方法,首重比较;而历史之久、领域之广以及法治收效之宏如英美法系者,实不容忽视。“教育部”近列英美法为大学法律系必修学程,亦正以此。然在英美,法学专著虽多,但就各重要部门,介绍英美两国法制,从历史方面指明其演进之途径,更与欧陆法例作有系统之比较,一如大陆法系各国英美法课程所需要者,实不多得。
译注者年来担任英美法课程,教材之收集运用,很难适当。曾任该课之其他法学教授,偶与交换意见,亦皆有同感。故凡对英美法课程具有教学经验者,对于此类书籍之需要,益感迫切。幸而,译注者藏书之中,“国际法学会会员库思教授”(Professor ArthurK.Kuhn,Member of Institut de Droit International)所著英美法原理法文版本,虽在沦陷区内选经变故,终获保全;经采为该课基本教材,果收事半功倍之效。盖本书对于上述需要,完全适应故也。
回忆20年前,译注者留学四欧之时,每请英法诸国法学先进介绍此类英美法书籍,辄以本书见告。购而读之,获益果多。当时曾拟译为中文,以享法界,且已择就2章,卒以事忙搁置。嗣鼓励三弟如原续译,亦因故未竟全功。迨抗战军兴,十年准乱,译稿散失,时以为憾。近因教学上之需要,完成本书之译述工作。得偿夙愿,亦云幸已!
本书德文初版,虽远在1914年项,但1924年之法文版本,已将此10年间之有关法例,摘要补入。至若法文版本问世以来之重要法例及参考书籍,以及1914年与1924年间重要法例之未经法
文版本补入者,译注者均补列译注之中,使窥全貌。有关法律制度之译文用语,译注者尽量配合中国“现行法”令,以便比较研究。其属特殊制度者,亦加用括派或钩号,以明区别,或另增译注,加以说明。关于一般制度之专门名词以及人名地名,则参照钱端升氏所泽英国史、标准汉译外国人名地名表、“内政部”审定世界祥图诺书通用之译名,以免分歧。译稿初成,固犹未臻完善。然而,出版以后,本讲译作或尚不无贡献,更可望就正于海内名达,故译注者不退作藏拙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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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在“国际私法”(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的阐述,为我提供了一个理解跨国界法律问题的钥匙。我一直对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感到困惑,而《英美法原理》则系统地介绍了国际私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律冲突的判断、管辖权的确定、外国法的适用以及国际条约的效力等。 书中对于“属地管辖”(Territorial Jurisdiction)和“属人管辖”(Personal Jurisdiction)的区分,以及“选择法律”(Choice of Law)的各种规则,都进行得非常清晰。通过对这些规则的理解,我能够更好地把握在涉及不同国家实体法的案件中,应如何确定适用的法律,以及如何处理不同国家法院的管辖权问题,这对于我理解全球化背景下的法律运作非常有帮助。
评分《英美法原理》在“刑法”(Criminal Law)的梳理,让我看到了法律如何界定“犯罪”及其“责任”。本书从犯罪的构成要件入手,详细阐述了犯罪行为(Actus Reus)和犯罪意图(Mens Rea)的相互关系,以及二者缺一不可的原则。对于各种犯罪类型,如故意犯罪、过失犯罪、不作为犯罪等,书中都进行了清晰的界定和区分。 我尤其欣赏书中对“正当防卫”(Self-defense)和“精神失常”(Insanity)等辩护理由的详尽分析。这些辩护理由的设立,反映了刑法在追求惩罚的同时,也兼顾了人道主义和个体特殊情况的考量。书中通过案例说明,让我理解了这些辩护理由在司法实践中是如何被运用和限制的,以及它们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可能产生的影响。
评分《英美法原理》这本书,拿到手的时候,我其实是带着一丝忐忑的。毕竟,法律这个领域,对于我这个非科班出身的人来说,总觉得有些遥远和晦涩。但当我翻开第一页,便被它所展现出的体系化和逻辑性深深吸引。它不像我之前读过的某些法律普及读物那样,仅仅是泛泛而谈,而是非常扎实地从英美法系的基本概念入手,比如普通法(Common Law)和衡平法(Equity)的历史渊源、核心原则,以及它们如何相互渗透、共同演进。作者对于案例的引用也极为精妙,不是简单地罗列条文,而是通过对经典判例的深入剖析,让那些抽象的法律原则变得生动具体,仿佛我亲临了当时的法庭,感受着法官的智慧和辩论的激烈。 尤其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书中对“先例拘束”(Stare Decisis)这一原则的阐释。它并非简单地告诉我们“下级法院必须遵守上级法院的判决”,而是细致地解释了这一原则背后的哲学考量,比如维护法律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保障公民的信赖利益,以及如何通过“区分”(Distinguishing)和“推翻”(Overthrowing)等方式来适应社会发展。这种层层递进的讲解方式,让我这个初学者也能逐渐理解为何英美法系如此重视判例,以及判例在实际运作中是如何发挥作用的。
评分在阅读《英美法原理》的过程中,关于“民事诉讼程序”(Civil Procedure)的章节,为我勾勒出了解决民事纠纷的清晰蓝图。我之前对于诉讼的认识,大多来源于影视作品,而本书则从更专业、更系统的角度,介绍了民事诉讼的整个流程,包括起诉、送达、答辩、证据交换、庭审、判决以及上诉等各个阶段。 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书中对于“诉讼时效”(Statute of Limitations)和“禁反言”(Estoppel)等程序性规则的讲解。这些规则看似枯燥,但却在确保诉讼效率、维护程序正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此外,书中对“和解”(Settlement)和“调解”(Mediation)等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的介绍,也让我看到了在法律框架内,除了诉讼之外,还有更多灵活而高效的解决冲突的途径。
评分书中关于“公司法”(Company Law)的章节,为我揭示了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商业世界背后的法律框架。我一直对公司的运作感到好奇,但又觉得其法律结构难以理解。《英美法原理》则从公司法人的独立人格、有限责任等基本概念入手,逐步深入到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股权融资、董事会职责、股东权利以及公司解散等各个环节。 让我特别受益的是,书中对于不同类型公司(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差异化介绍,以及它们在治理结构和法律责任上的不同要求。此外,对于公司并购、重组等复杂交易的法律规制,书中也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阐述,这让我看到了法律如何在维护商业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同时,促进经济活动的繁荣。
评分这本书最让我惊艳的地方,在于它对于“契约法”(Contract Law)部分的讲解。我一直觉得,契约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无处不在,但对其背后的法律逻辑却知之甚少。《英美法原理》则非常清晰地梳理了契约的构成要素,比如要约(Offer)、承诺(Acceptance)和对价(Consideration),并且对于每个要素都进行了详尽的解读,并辅以大量的案例说明。特别是“对价”这个概念,书中解释得非常透彻,它不仅仅是简单的“交换”,而是法律上要求的一种“价值”,并且强调了“非为报偿而为之许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更难得的是,书中还深入探讨了契约的违约(Breach of Contract)及其救济(Remedies)。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获得怎样的补偿?书中详细介绍了损害赔偿(Damages)、强制履行(Specific Performance)和禁令(Injunction)等不同的救济方式,并分析了它们各自的适用条件和局限性。读完这部分,我感觉自己对合同的理解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不再仅仅是“签个字”那么简单,而是对双方权利义务的严谨界定,以及违约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评分我对“财产法”(Property Law)的理解,很大程度上是拜《英美法原理》所赐。这本书并没有止步于对物权的基本介绍,而是深入到了“所有权”(Ownership)的构成要素,比如占有(Possession)、使用(Use)和处分(Disposal)等权能,并探讨了这些权能是如何被法律所保护的。书中对于“动产”(Personal Property)和“不动产”(Real Property)的区分,以及它们在转让、继承等方面的不同规则,也梳理得井井有条。 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书中对于“担保物权”(Security Interests)的讲解。它不仅介绍了抵押权(Mortgage)和留置权(Lien)等传统担保形式,还对现代金融实践中出现的各种新型担保方式进行了阐述,并分析了担保权人在实现其权利时所面临的法律程序和限制。这种紧跟时代步伐的讲解,让我对财产法的理解不再局限于书本上的陈旧理论,而是能够更好地把握其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
评分《英美法原理》在“侵权法”(Tort Law)这一章节的叙述,可以说是匠心独运。它没有将各种侵权行为孤立开来,而是巧妙地串联起“过失”(Negligence)、“疏忽”(Recklessness)和“故意”(Intentional Torts)等核心概念,让我看到了英美法系在处理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等问题时的精妙之处。书中对“注意义务”(Duty of Care)的分析尤其精彩,它不仅阐述了“邻居原则”的起源,还通过对一系列经典案例的解读,展示了法院是如何在不断演变的社会环境中确定和扩展注意义务的范围的。 我尤其喜欢书中关于“因果关系”(Causation)的探讨,包括“事实上的因果”和“法律上的因果”,以及“可预见性”(Foreseeability)原则的运用。这些看似抽象的概念,在作者的笔下变得无比生动,仿佛在引导我一步步拨开迷雾,理解为何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疏忽,也可能导致法律上的重大责任。书中对于不同类型侵权行为的区分,例如诽谤、侵入等,也做到了清晰明了,让我对这些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有了更具象化的认知。
评分《英美法原理》在“行政法”(Administrative Law)部分,为我展现了政府如何依法行政,以及公民如何监督政府的行为。本书系统地介绍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如合法性原则、比例原则、合理性原则等,并详细阐述了行政机关的权力来源、行使方式以及行政行为的审查机制。 我尤其对书中关于“司法审查”(Judicial Review)的讲解印象深刻。它揭示了法院如何在行政机关做出不当决定时,对其进行纠正和制约,从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书中对行政听证、行政复议等程序性保障的介绍,也让我看到了英美法系在构建一个高效、公正的行政管理体系方面的努力。
评分《英美法原理》在“证据法”(Evidence Law)这一部分,可以说是为我打开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在此之前,我对证据的认识仅停留在“证明”、“证人”等非常表面的概念。但本书则系统地介绍了证据的分类、证据规则的核心原则,例如“相关性”(Relevance)、“可采性”(Admissibility)以及“排除合理怀疑”(Beyond Reasonable Doubt)等。 我尤其对书中关于“传闻证据”(Hearsay Evidence)的讲解印象深刻。它不仅解释了传闻证据为何通常不被采信,还详细列举了各种例外情况,并分析了这些例外存在的合理性。通过对这些复杂规则的梳理,我逐渐理解了英美法系对证据质量的严苛要求,以及这些规则如何在庭审中确保公正和准确。
评分太深邃了
评分以英美法为关键词
评分以英美法为关键词
评分有些法律已经有所改变,特别要注意。
评分太深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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