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前言
第一章 序言
1CIF與FOB曆史簡介
2集裝箱運輸的興起
3買賣雙方對CIF與FOB的取捨
4外貿人士去掌握租約運輸的難處
第二章 CIF買賣
1簡介
1.1賣方交齣付運單證可獲支付先例
1.2CIF的有關疑問
2先例對CIF 的權威定義
3國際商會Incoterms1990 年的標準條文
4貨物風險的轉移
5賣方什麼時候要去交齣單證?
6賣方在哪裏交齣單證?
7什麼單證?
7.1保單
7.1.1普通法地位要求的範圍
7.1.2Incoterms地位要求的範圍
7.1.3保單失效的情況
7.2發票
7.3提單
7.3.1Incoterms地位
7.3.2普通法地位
7.3.3提單內容要求之一:運費已預付等保障買方的
批注
7.3.4提單內容要求之二:貨物已裝運/付運
7.3.5提單內容要求之三:買賣閤約的目的地/卸港
7.3.5.1訂明目的地的情況
7.3.5.2買方選擇目的地的情況
7.3.5.3船舶進不瞭訂明目的地/卸港
7.3.5.4有”鄰近條款”的情況
7.3.6提單內容要求之四:要包括全程
7.3.6.1不包括全程的情況
7.3.6.2船東有權轉運的情況
7.3.6.3習慣性做法的例外
7.3.7提單內容要求之五:正常的航綫
7.3.7.1買賣閤約有”直航”的要求
7.3.7.2提單有廣泛繞航權力條款的情況
7.3.8提單內容要求之六:適閤的船舶
7.3.9提單內容要求之七:貨物要裝船艙內
7.3.10提單內容要求之八:確是買賣閤約的貨物
7.3.10.1貨物本身的描述
7.3.10.2貨物的重量/數量
7.3.10.3清潔提單
7.3.10.4裝船/付運地點
7.3.10.5付運日期
7.3.11提單內容要求之九:所有內容必須真實
7.3.12提單內容要求之十:必須是可轉讓的貨權
憑證
7.3.13提單內容要求之十一:完整一套包括所有
的正本提單
7.4單證必須是有效(validand effective)
7.4.1提單保單變非法的情況
7.4.2交單時貨物已失但索賠睏難的情況
7.4.3單證風險與貨物風險的區分
7.5對嚴格對待單證不符的總結
7.6賣方交單被拒可否再次交單的疑問
8買方支付貨款
8.11979年貨物銷售法地位
8.2買方可否去堅持檢查貨物後纔支付貨款?
8.3會可先檢查貨物纔支付貨款:買賣閤約訂明貨物
抵達卸港之後纔支付的情況
8.4貨物已毀或船舶齣事CIF買方要否對單證支付
貨款?
8.5買方保留提單必須支付貨款
8.6買方非法保留提單轉賣的情況
9CIF買方除貨款外會要承擔的其他費用
9.1滯期費
9.2卸貨費用
9.3齣口稅/進口稅
9.4其他費用
10總結
第三章 FOB買賣
1先例對FOB的權威定義
2FOB買賣的特徵及CIF 買賣的主要分彆
3國際商會Incoterms1990年的標準條文
4FOB買方責任之一:指派船舶
4.1指派船舶必須去預先通知賣方
4.1.1買賣閤約不訂明也有默示要求
4.1.2買賣閤約訂明是條件條款
4.2付運時間或付運期(shipmentperiod)
4.2.1FOB買賣由買方決定
4.2.2閤約訂明由賣方決定的例外
4.2.3指派的船舶何謂準時?
4.2.4指派船舶如果不準時賣方的應對
4.2.5何謂閤理時間允許賣方在付運時間內及時把
貨物裝上船舶?
4.2.5.1筆者一個非常詳盡的裁決
4.2.5.2閤理時間取決於買賣閤約訂明裝貨時間
4.2.6裝港擁擠如何影響指派船舶是否準時?
4.2.7針對不準時指派船舶風險辦法之一:
買賣閤約允許延長付運時間
4.2.8針對不準時指派船舶風險辦法之二:
貨價上升盡早指派
4.2.9針對不準時指派船舶風險辦法之三:
另租替代船舶
4.2.10針對不準時指派船舶風險辦法之四:
租船條款對船期盯得緊
4.2.11針對不準時指派船舶風險辦法之五:
要求賣方改在泊位或碼頭交貨
4.2.12指派船舶如果準時賣方的責任
4.3適閤的船舶
4.3.1不適閤船舶例子之一:卸港有彆買賣閤約
4.3.2不適閤船舶例子之二:《程租閤約》一書的介紹
5FOB賣方責任之一:指定裝貨地點
5.1買賣閤約訂明裝貨地點的情況
5.2買賣閤約訂明裝港,但交貨地點(泊位)
不說明的情況
5.3買賣閤約訂明裝港是一個廣泛地區的情況
5.3.1買賣閤約不去說明誰有權選擇
5.3.2賣方如果有選擇權隻能選一個裝港
5.3.3賣方如果有選擇權必須準時指定
5.3.4賣方指定裝港後不能再更改
6FOB賣方責任之二:提供買賣閤約的貨物
7FOB賣方責任之三:負責貨物裝上船舶前一切費用
8FOB賣方責任之四:承擔貨物裝上船舶前的風險
8.1貨物保險
8.2貨物裝上船舶作業時損壞的情況
9FOB賣方責任之五:提供付運單證給買方
9.1FOB賣方要盡快提供單證
9.2FOB賣方不盡快提供單證是否違反條件條款?
9.3單證有不符點FOB買方可否拒絕?
9.3.1單證不符點必須本身是構成條件條款的破壞
9.3.2FOB買賣閤約訂明對單證的要求
9.3.3FOB買賣可要求的單證
9.4FOB買賣拒絕單證後應對
第四章 貨物質量與拒絕接受貨物
1法律的默示責任
1.1來自貨物銷售法1893
1.2來自貨物銷售法1979
1.3來自貨物銷售與供應法1994
1.4來自普通法
2英國貨物銷售法的默示責任介紹
2.1默示責任/條件之一:符閤描述或/與樣本
2.1.11893年立法的原意
2.1.2何謂以貨物描述進行買賣?
2.1.3為何要去區分?
2.1.4什麼是描述?
2.1.5有關符閤貨物描述與否的先例
2.1.5.1多雜質、變質、次質、損壞等構成不符閤描述先例
2.1.5.2多雜質、變質、次質、損壞仍符閤描述先例
2.1.6總結符閤描述或/與樣本的默示責任
2.2默示責任/條件之二:“可作商售質量”與“滿意質量”
2.2.11893年與1979年貨物銷售法的有關措詞用字
2.2.2何謂”可作商售質量”?
2.2.2.1針對多種用途的一統稱貨物
2.2.2.2針對非性能的缺陷
2.2.2.3針對多種等級的貨物
2.2.3“Merchantable”定義的難處
2.2.41994年立法改為”滿意質量’
2.3默示責任/條件之三:貨物適閤買方特彆用途
2.3.1是否閤理去依賴賣方判斷?
2.3.2輕微違約的情況
2.4總結貨物銷售法的默示責任/條件
3買賣閤約中對貨物質量明示責任/條件的情況
4總結如果有違反貨物描述或/與質量,買方有的救濟
4.1國際買賣中買方可拒絕接受貨物的時機
4.2賣方減低貨物被拒絕接受風險做法之一:
“裝港檢查證書為終”
4.2.1這條款對賣方的好處
4.2.2這條款對雙方的好處
4.2.3這條款對買方的不利處
4.2.4買方對這條款措詞的小心之處
4.2.5買方迴避這條款方法之一:攻擊裝港檢查的證明
4.2.6買方迴避這條款方法之二:去區分貨物質量與描述
4.2.7買方迴避這條款方法之三:以侵權起訴檢驗人
4.3賣方減低貨物被拒絕接受風險做法之二:
禁示買方拒絕條款
4.4賣方減低貨物被拒絕接受風險做法之三:
閤約訂明違反後的價格調整
4.5賣方減低貨物被拒絕接受風險做法之四:
去豁免默示條件/責任
4.6買方拒絕接受貨物應注意事項
4.6.1買方接受貨物的後果
4.6.1.1何謂“分不開”與“分得開”買賣閤約?
4.6.1.21994年立法的改變:“分不開”閤約也
可以部分拒絕接受貨物
4.6.2買方能去拒絕接受貨物的好處
4.6.3買方失去拒絕接受貨物權力的情況
4.6.3.1情況之一:嚮賣方顯示已接受貨物
(Section 35(1)(a))
4.6.3.2情況之二:買方做齣與賣方擁有貨權
不符的行動(Section35(1)(b))
4.6.3.2.1正常轉售的行動
4.6.3.2.2無法歸還貨物
4.6.3.2.3拒絕接受通知的明確肯定
4.6.3.2.4其他的實例
4.6.3.3情況之三:時隔太久纔拒絕接受貨物
(Section35(4))
4.6.4買方不必去親自退還貨物
4.7買方拒絕接受貨物後的各種後果
4.8買方拒絕接受貨物後的恰當做法
4.8.1買方已付貨款所麵對的睏境
4.8.2買方想去減少損失但賣方不閤作的睏境
4.8.3買方無損拒絕接受貨物的適當做法
4.8.3.1做法之一:與賣方達成”無損害”協議
4.8.3.2做法之二:買方作為緊急代理人處置貨物
4.8.3.3做法之三:買方在買賣閤約訂明在拒貨後有權留置
4.8.3.4做法之四:買方嚮法院申請Mareva或類似禁令
4.8.3.5做法之五:買方嚮仲裁庭申請齣售賣方貨物或要求賣方提供擔保
5本章的總結
第五章 貨物/財産轉移
1貨物屬誰為何重要?
1.1閤約對方倒閉
1.1.1Romalpa先例
1.1.2其他保留貨權條款的先例
1.2擁有貨物纔能以侵權起訴
2針對現貨買賣雙方貨物的轉讓
3針對不確定貨物買賣雙方在貨物的轉讓
3.1貨物的撥歸或撥齣
3.1.1針對撥歸行動的主要先例
3.1.2貨物交給買方或承運人也會視為無條件撥歸
3.1.3撥歸/撥齣的通知
4針對分不開/貨物買賣雙方貨物的轉讓
4.1對國際貨物買賣的不便
4.2不能以衡平法轉讓來解決
4.3美國相關的立法
4.4英國在1995年立法的修改
4.5閤並或減少令不確定貨物分得開情況
5CIF/FOB買賣雙方貨物的轉讓
5.1國際貿易的賣方一般不願意裝船時貨物轉讓給
買方
5.2顯示意圖之一:買賣閤約訂明
5.3顯示意圖之二:不記名提單的簽發
5.3.1記名提單的情況
5.3.2撥歸/撥齣通知的情況
5.3.3無提單放貨的情況
5.3.4有信用證的情況
第六章 風險與受阻
1風險與貨物/財産的關係
2風險與保險的關係
2.1”可投保利益”包括範圍
2.2保險如何減少風險
2.3賣方去通知買方及時投保的責任
2.4受保人必須在損失時有”可投保利益”的規定
2.5買方有否”可投保利益”的探討
3風險與占有、控製及托管的關係
4風險與受阻的關係
5國際貨物買賣風險的轉移
5.1賣方並沒有轉移的風險
5.2買賣閤約去意圖改變風險分攤的例子
5.2.1例子之一:訂明貨物抵達卸港日子
5.2.2例子之二:訂明貨物抵達卸港纔支付全部或
餘額貨款
5.2.3例子之三:訂明風險在賣方與類似措詞
5.2.4例子之四:訂明在卸港量重去調整最後貨價
5.2.5例子之五:訂明在卸港進行共同檢查
5.2.6例子之六:訂明賣方保證貨物狀況良好抵達
卸港
5.2.7例子之七:訂明其他關於卸港的事情
5.2.8關於意圖改變風險分攤的總結
6對國際貨物買賣一般風險分攤的正確做法
6.1錯誤做法的例子
6.2詳細檢驗報告的重要
6.3買方麵對貨損貨差應去嚮誰索賠?
6.3.1對象要找對的重要
6.3.2誰纔是正確對象?
6.3.2.1船舶是對象
6.3.2.2誰是承運人:船東或租船人?
6.3.2.3賣方是對象
6.3.2.4船舶與賣方都是對象
6.3.2.5船舶與賣方作為對象有變的情況
6.3.2.6保險公司賠付後發覺保單不必賠付如何
自處?
7分不開貨物的風險轉讓
8FOBS,FOBT或FOBST買賣的風險轉讓
9受阻的情況
9.1CIF的受阻情況
9.1.1賣方有買入浮動貨物以履約的責任
9.1.2賣方找不到船舶
9.1.3賣方無法投保
9.1.4賣方無法履行閤約內雙方估計的履行做法
9.1.5賣方(買方)無法履行閤約內雙方約定的履行做法
9.1.6買方無法開齣信用證
9.1.7買方無法取得入口證/批文
9.1.8買賣雙方國傢外交關係中斷
9.1.9目的地變敵國
9.2FOB的受阻情況
10ForceMajeure 條款或/與免責條款
11“復原”(resti tution)與 FrustratedContractsAct 1943 的適用
第七章 主權(title)
1主權轉讓會有什麼問題?
1.1賣方偷或騙或侵占的貨物
1.2賣方越權齣售
1.3齣售貨物侵犯版權/專利
1.4其他賣方無法給買方一個清潔主權的情況
2英國法律的起點:保護貨物主權
2.1這法律起點與鼓勵商業活動的貨物買賣有正麵矛盾
2.2保障無辜買方做法之一:已過時的marketovert
2.3保障無辜買方做法之二:登記真正貨主的主權
2.4保障無辜買方做法之三:盡量減少承認負擔或留置權
2.5保障無辜買方做法之五:nemodat 說法的例外情況
2.5.1禁止翻供(estoppek)
2.5.2”可令無效的主權”(voidabletitle)
2.5.3商業代理(mercantileagent)
2.5.4賣方控製貨物(sellerinpossession)
2.5.5買方控製貨物(buyerinpossession)
2.6盜竊的貨物
2.7Rowlandv.Divall的問題
3貨物沒有負擔/債務與買方能安寜占有的保證
3.1貨物沒有負擔/債務
3.2買方能安寜占用貨物,不受乾擾
3.2.1賣方保證維持多久?
3.2.2不受乾擾所包括的第三者有誰?
4貨物被”侵占”(conversion)或”侵犯”(trespasser)
4.1侵占的不同形式
4.2侵占是嚴格責任
4.3侵占賠償計算的特殊對待
4.3.1三種不同的救濟
4.3.2侵占賠償的”市場價格規定”
4.3.3如何取巧?
4.3.4無單交貨的救濟/賠償
5買賣二手船主權糾紛的例子
第八章 損失賠償
1損失賠償的大原則
21979年貨物銷售法的相關章節
2.1對賣方的各種救濟
2.2對買方的各種救濟
3 賣方追討貨款(action forprice)
3.1做法上優勝之處
3.2可追討貨款情況之一:貨權/貨物轉讓
3.3可追討貨款情況之二:閤約中明確規定支付日期已屆
3.4賣方收不到貨款去“中止運輸”的權利
(stopp age intransit )
4買方拒貨/毀約的賣方索賠損失
4.1計算損失辦法之一:市場貨價差彆
4.1.1何謂”市場”(avai lablemarket)?
4.1.2哪裏的市場?
4.1.3期貨市場與現貨市場
4.1.4何謂”通用”(available)?
4.1.5受害方(賣方或買方)應去齣售或購買的日子
4.1.5.1哪一天?
4.1.5.2貨物已付運後毀約
4.1.5.3預期毀約與FOB下的貨物尚未付運前毀約
4.1.5.4CIF下的貨物尚未付運前毀約
4.1.6閤約另有規定的情況
4.1.7市場必須是閤約描述的貨物
4.1.8賣方其他損失的救濟
4.2計算損失辦法之二:賣方一切因買方拒貨/毀約
導緻的損失
5賣方拒交付貨物/毀約的買方索賠損失
5.1有市場也隻能計算損失的例外情況
5.2賣方毀約,買方損失計算實例之一
5.3賣方毀約,買方損失計算實例之二
5.4賣方毀約,買方損失計算實例之三
5.5賣方毀約,買方損失計算實例之四
6履行指令(specificperform ance)
7賣方違約或毀約但未有中斷閤約的損失計算
7.1Section53的各種救濟
7.2質量違約的損失計算仲裁實例
第九章 裝卸時間與滯期費
1買賣閤約中有關條款的介紹
2裝(卸)時間/滯期費為何在買賣閤約必須去約定?
2.1買賣雙方誰去承擔船期損失/滯期費?
2.1.1買賣閤約不訂明裝(卸)時間的後果
2.1.2買賣閤約去訂明裝(卸)時間的後果
2.2除瞭裝(卸)時間外要注意的其他有關方麵
3買賣閤約如何去約定與結算裝(卸)時間/滯期費?
3.1補償的做法
3.1.1CIF的做法
3.1.2FOB的做法
3.2絕對責任的做法
3.2.1買賣閤約對裝(卸)時間的開始,中斷與結束
訂得不仔細詳盡的後果
3.2.2絕對責任下CIF賣方能有賺大錢的做法
4FOB買賣閤約約定裝貨時間與開始對準時指派
船舶影響
5總結
第十章 其他
1CIF與FOB的主要分彆總結
2國際買賣的支付貨款
3適用法律與管轄權
41980 年維也納國際貨物銷售閤同公約
5國際商會的Incoterms
6標準買賣閤約條款簡介
6.1標準CIF 買賣閤約(GAFTANo.100)
6.2標準FOB買賣閤約(GAFTANo.64)
6.3標準ICC買賣閤約
7自擬的FOB買賣閤約
8自擬的C&F/CF買賣閤約
附錄一:1979年英國貨物銷售法(SALEOFGOODSACT1979)
附錄二:1980年維也納國際貨物銷售閤同公約
附錄 三TORTS(INI ERF ERENO EWIIH GOODS)ACT 1977
附錄四:標準CIF 買賣閤約(GAFTANo.100)
附錄五:標準FOB買賣閤約(GAFTANo.64)
附錄六:國際商會標準國際貨物買賣閤約
(ICC Internati onalSale Contract)
附錄七:GAFTAARBIIRATTON RULES
案例索引
附錶
· · · · · · (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