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财政金融税收档案史料(1927-1937年)

国民政府财政金融税收档案史料(1927-1937年)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6

出版者: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作者: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出品人:
页数:1181
译者:
出版时间:
价格:128.00
装帧:1
isbn号码:9787500527398
丛书系列:
图书标签:
  • 金融史
  • 史料
  • 近代史
  • 财政
  • 金融
  • 民国
  • 历史
  • 经济史
  • 国民政府
  • 财政史
  • 金融史
  • 税收史
  • 档案史料
  • 中国近现代史
  • 历史研究
  • 经济史
  • 史料
  • 民国史
想要找书就要到 小美书屋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页
你会得到大惊喜!!

具体描述

本书深入探究了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统治下,从1927年至1937年这十年间的财政金融税收政策、制度演变及其历史实践。这段时期是中国近代化进程中的关键十年,国民政府试图在复杂的内外部环境中重建国家财政秩序,推动经济发展。 本书的叙述围绕以下几个核心层面展开: 一、 财政体制的重塑与巩固: 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 详细分析国民政府如何试图统一全国财政,解决中央与地方财政权力的划分与争夺问题。这包括对地方税收自主权的收缩、中央财政收入的集中以及在税收征管上逐步实现统一化的努力。本书将呈现中央政府为加强财政权威所采取的各项措施,以及由此引发的地方反应和博弈。 财政收入结构的变化: 剖析国民政府时期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及其演变。重点关注关税、盐税、所得税、财产税、印花税等税种的征收情况、税率调整以及税收征管的效率。本书将通过史料揭示,在国家建设和战争准备的双重压力下,国民政府如何在有限的经济基础之上,努力增加财政收入,特别是对传统依赖性收入(如关税、盐税)的深度开发和新税种(如所得税)的引入与尝试。 财政支出与国家建设: 梳理国民政府时期各项财政支出的构成,包括军事、行政、教育、交通、水利等国家建设事业的投资。本书将深入分析,在财政收入相对有限的情况下,国民政府如何在国防需求、政权巩固与经济发展之间进行权衡和分配,以及这些支出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的实际影响。 二、 金融体系的建立与运作: 货币改革与法币的推行: 详细阐述国民政府在法币改革前后的货币体系状况,包括金本位、银本位以及银元时代的混乱。重点分析法币改革的动因、实施过程、对稳定金融市场的作用,以及其在兑换、汇率、发行等方面的具体运作。本书将通过分析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主要金融机构的改革和发展,来展现国民政府在建立现代金融体系方面的努力。 金融机构的改革与发展: 考察国民政府时期银行、保险、信托等各类金融机构的发展状况。这包括对官僚资本、民族资本在金融领域的作用的分析,以及政府对金融市场监管和干预的政策。本书将呈现,在复杂的地缘政治和经济环境中,这些金融机构如何为国民政府的财政运作和经济建设提供支持。 金融市场与资本运作: 探讨股票市场、债券市场以及其他金融交易的发展情况。分析国民政府如何利用债券发行来筹集建设和战争资金,以及其对资本市场监管的政策。本书将通过对这些市场活动的梳理,来展现国家金融资本的运作和积累。 三、 税收政策的制定与执行: 税收制度的创新与改革: 详细介绍国民政府在税制改革方面的具体举措,包括对旧税制的清理、新税种的引入(如所得税、遗产税、契税等)以及税收征管的现代化尝试。本书将分析这些税制改革的理论基础、实践效果以及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挑战。 税收征管的现代化: 重点分析国民政府在税收征管方面的努力,包括税务机构的建立与完善、征税程序的规范化以及反逃税的措施。本书将通过对实际征税过程的分析,揭示国民政府在提升税收效率和打击偷税漏税方面的成就与局限。 税收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探讨税收政策对当时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分析税收在调节经济、促进产业发展、抑制投机等方面的作用,以及税收负担对不同社会阶层和经济部门的影响。本书将通过对税收数据的分析和案例的研究,来展现税收政策在服务于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中的角色。 本书史料丰富,引用了大量国民政府时期的官方档案、财政报告、金融统计、政策法规以及相关的研究文献。通过对这些一手和二手资料的深入梳理和分析,本书力图为读者呈现一个真实、细致、多维度的国民政府财政金融税收图景。它不仅是对一段重要历史时期的学术梳理,也为理解中国近现代财政金融制度的形成和演变提供了宝贵的视角,并有助于研究国家治理、经济发展与社会变迁之间的复杂互动关系。本书旨在还原历史的本来面貌,为研究者提供坚实的史料基础,并为对中国近现代史感兴趣的广大读者提供深入了解的历史读物。

作者简介

目录信息

财 政
壹:国民政府整理统一财政政策与实施概况
一、整理国家财政的建议与决策
1.全国经济会议统一财政通电(1928年6月30日)
2.第一次全国财政会议关于统一财政案(1928年7月)
3.第一次全国财政会议关于缩减军备以纾财力案(1928年7月)
4.整理财政大纲(1928年7月)
5.第一次全国财政会议关于统一财政收支案(1928年7月)
6.财政部关于1928年度施政大纲电(1928年7月11日)
7.国民政府秘书处检送宋子文统一财政建议书函(1928年8月21日)
8.宋子文关于确定军费总额实行统一财政办法提案(1929年1月)
9.胡汉民拟具整理财政建议书函(1930年1月20日)
10.国民党中央四届一次会议关于改善财政制度方案决议案(1931年12月25日)
11.第二次全国财政会议大会宣言(1934年5月)
二、整理国家财政情形
1.财政部财政整理会章程(1927年8月19日)
2.财政部关于中央各部收入悉归该部支配呈暨国民政府令稿(1927年10月)
3.财政部请申令各省尊重中央统一财政主旨以维国课呈(1927年12月20日)
4.宋子文关于各项国税一律收归财政部办理提案(1928年2月4日)
5.宋子文送整理部务经过报告书呈(1928年5月29日)
6.行政院议准财政部拟具整理中央财政三项纲要训令(1930年12月11日)
7.卫挺生陈述解决当前财政办法函(1931年2月18日)
8.国民党三届二次临时会议关于设立财政委员会决议案(1931年11月)
9.国民政府文官处抄送杨汝梅关于整理现行财政制度纲要并拟具意见函(1931年12月7日)
10.宋子文关于办理裁并非必要机关经过情形呈(1931年)

11.国民政府公布全国财政委员会组织条例训令(1932年6月11日)
12.财政部编1927年至1936年之中国财政(1947年7月)
三、整理地方财政情形
(一)整理地方财政建议案
1.国民政府公布之修正监督地方财政暂行法(1932年12月)
2.国民政府主计处关于确定地方预算办法案(1934年5月16日)
3.闻亦有关于确立地方会计制度以利整理地方财政提案(1934年5月18日)
4.内政部拟请确定县财政案(1934年5月18日)
(二)整理地方财政概况
1.何键等胪陈湘省财政艰困情形请予补助电(1930年11月27日)
2.舒石父拟江苏最近二十个月财政状况(1933年7月)
3.郑先辛送贵州省财政报告书呈(1934年4月30日)
4.察哈尔省政府检送该省财政报告及计划书致财政部咨(1934年5月11日)
5.李平条陈整理浙江财政办法致孔祥熙呈(1934年5月14日)
6.北平市政府核议关吉玉整理北平财政节略并附送税制整理计划书呈(1934年7月11日)
7.军事委员会抄发曾鉴等陈请规定川省兵额及统一财政条陈训令(1935年2月13日)
8.蒋介石孔祥熙等关于整理四川财政往来电(1935年1-9月)
9.孔祥熙撰《三年来整理地方财政报告》(1937年7月)
贰: 国民政府财政制度的建立
一、财政行政组织
1.修正财政特派员暂行章程(1929年1月3日)
2.财政部财政特派员公署组织办法(1929年1月3日)
3.国定税则委员会简章(1929年5月10日)
4.财政部参事厅等关于奉准设立税务整理研究委员会并抄送章程函(1930年12月6日)
5.国民政府公布之财政部组织法(1931年2月21日)
6.财政部秘书处编抗战以前之财务行政(1943年11月)
二、会计与审计制度
1.国民政府财政部会计则例(1927年7月28日)
2.国民政府公布之审计法(1928年4月19日)
3.国民政府主计处组织法(1931年6月)
4.国民政府公布之统计法(1932年10月19日)
5.国民政府公布之修正预算章程(1934年7月5日)
6.国民政府公布之会计法(1935年8月14日)
7.国民政府公布之修正预算法(1937年4月27日)
三、国家收支系统的划分
1.孙科关于确立财政收支系统法原则提案(1934年11月10日)
2.财政部奉准公布财政收支系统法训令(1935年8月28日)
3.财政部抄发财政收支系统法施行条例训令(1937年4月)
叁:内外债发行与整理
一、内债
(一)国民政府发行内债政策
1.财政部债券褒奖条例(1928年3月1日)
2.财政部关于发行公债及订借款项限制案(1928年7月)
3.全国财政会议关于各省市发行公债事项决议(1928年7月)
4.国民政府关于各省市以国税抵借款项及发行内债需经核准令(1928年12月)
5.公债法原则(1929年4月22日)
6.财政部关于各项库券一律三年内支取本息布告(1929年8月3日)
(二)公债发行与整理
1.江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条例(1927年5月13日)
2.江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基金保管委员会条例(1927年5月13日)
3.财政部公债司抄送办理公债筹募情形暨将来计划致秘书处函(1928年4月9日)
4.江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基金保管委员会保管各种库券公债总表(1927年5月1日-1930年11月1日)
5.国民政府关于变更债券还本付息条例令(1932年2月24日)
6.财政部关于变更公债库券本息偿还办法公告(1932年2月)
7.持票人会关于协助政府变更公债库券还本付息办法宣言(1932年2月)
8.宋子文关于尊重政府变更偿债办法并维护债信宣言(1932年2月)
9.财政部关于按期拨付内债基金不得延误训令(1932年2月)
10.总税务司关于按期拨付内债基金以维债信公告(1932年2月)
11.财政部关于公债库券本息偿还办法变更后第一次偿付数额标准致国债基金管理委员会函(1932年2月)
12.国民政府公布之国债基金管理委员会条例(1932年2月)
13.财政部公布各公债库券现负总数及还本办法与年限布告(1932年2月)
14.民国二十五年统一公债条例(1936年2月8日)
15.财政部关于发行统一公债换偿旧有公债库券等布告(1936年2月)
二、举借外债(见《民国外债档案史料》 )
三、国民政府整理内外债政策与概况
(一)整理内外债政策
1.第一次全国财政会议关于整理内外债案(1928年7月1日)
2.国民党中政会与外交部关于整理外债标准来往函件1929年7月)
3.交通部整理旧债意见书(1930年7月26日)
4.行政院关于并案研究无担保及担保不足内外债密令(1930年8月22日)
5.铁道部拟整理各铁路债务计划草案(1932年)
6.交通部电政司拟订整理电政内外债方法签呈(1933年3月25日)
7.整理无确实担保外债意见书(1934年2月17日)
8.行政院关于整理外债方针密令(1934年4月27日)
9.行政院关于整理债务范围密令(1934年5月25日)
(二)整理内外债机构与内外债整理概况
1.国民政府文官处为国务会议决议设立整理内外债委员会公函(1929年1月7日)
2.财政部为组设整理内外债委员会等致行政院呈稿(1929年1月24日)
3.国民政府整理内外债委员会第一次至第七次会议纪录(1929-1937年)
4.国民政府整理内外债委员会章程(1930年12月)
5.国民政府整理内外债委员会整理外债报告书(1937年2月10日)
6.铁道部债务科拟整理铁路债务稿(1937年6月)
肆:国家财政概况
表(1934年8月28日)
9.孔祥熙关于缩减1934年度国家概算书并拟具说明书之提案(1934年9月)
10.立法院关于议决通过1934年度国家普通岁入岁出总预算请鉴核公布呈(1934年12月31日)
11.蒋介石与孔祥熙为核减支出及拟订概算原则来往电(1935年3月)
12.孔祥熙关于预算收支不敷拟削减军费等致蒋介石密电稿(1935年4月3日)
13.财政部会计司拟具1935年度财务费裁并紧缩办法签呈(1935年5月4日)
14.行政院奉颁1935年预算案原则训令(1935年7月6日)
15.财政部会计司拟编制与通过预算之政策及方法书稿(1935年7月)
16.国民政府准中政会核定1936年度国家普通预算训令(1936年6月6日)
17.国民政府颁布1936年度国家普通岁入岁出总预算训令(1936年7月1日)
18.统计局等单位编制之1931-1937年各项收支预算数与实收数比较
表(1949年3月)财政施政报告
1.财政部1932年及1933年两会计年度工作报告(1935年2月)
2.财政部1934年会计年度及该期以后财政情形报告(1936年8月1日)
3.财政部秘书处检送京滇周览团考察所经省市财政报告书函(1937年9月4日)
4.财政部国库署编拟之十年来之国库节录(1943年11月)
5.孔祥熙任财政部长期内政绩交代比较表(节录)(1944年11月)
金 融
壹:金融概况
1.中国货币之演进(1935年)
2.我国近代铸造硬币概况(1935年)
3.银辅币的紊乱情况(1935年)
4.铜辅币的紊乱情况(1935年)
5.关金兑换券发行经过(1935年)
6.我国近代银行之历史(1937年)
7.我国银行主要情况统计表(1937年)
8.十年来之金融(1937年)

贰:货币制度改革
一、废两改元
1.废两改元案(1928年6月)
2.废两改元筹备概述(1935年)
3.整顿硬币案(1928年)
4.整顿纸币案(1935年)
5.银本位改革之筹议(1935年)
6.银本位币之确定(1935年)
7.银本位币铸造条例(1933年3月8日)
8.建立中央造币厂(1935年)
9.中央造币厂审查委员会章程(1933年4月14日)
10.金融管理机构的演变(1935年)
11.金融监理局组织条例(1927年11月19日)
12.金融监理局检查章程(1927年11月28日)
13.金融监理局补行注册简章(1927年12月2日)
14.币制研究委员会章程(1934年4月12日)
15.金融顾问委员会章程(1935年1月20日)
16.上海先施行废两改元训令(1933年3月1日)
17.废两用元布告(1933年4月5日)
18.财政部关于废两用元的通电(1933年4月5日)
19.财政部规定一切交易一律用银币不得再用银两训令(1933年2月28日)
20.财政部关于田赋一律改用银元办法(1933年6月6日)
21.财政部关于撤销公估局及银炉代电(1934年1月18日)
22.孔祥熙论述废两改元及统一币制(1935年2月)
二、白银政策
1.孔祥熙谈伦敦白银协定对我国的影响(1935年2月)
2.财政部关于加征银出口税税率代电(1934年10月13日)
3.征收银出口税及平衡税办法(1934年10月15日)
4.财政部转饬各银行严加注意偷运现洋出口代电(1934年11月27日)
5.财政部关于共同监视私运白银出口训令(1934年12月1日)
6.财政部规定缉获私运白银出口奖惩办法(1934年12月)
7.财政部关于外银输入奖励办法训令(1935年2月18日)
8.财政部解释补充奖励外银输入办法训令(1935年3月16日)
9.北宁铁路取缔私运银币银类出关办法(1935年5月7日)
10.修正查禁私运现银出境办法(1935年6月14日)
11.妨害国币惩治暂行条例(1935年7月15日)
12.最近一百年金银比价统计(1937年)
13.民国以来全国金银输出入价值统计(1937年)
14.白银进出口情况(1935年)
15.银制品用银管理规则(1935年11月15日)
16.修正缉获私运银类银币处罚给奖办法通令(1935年11月23日)
17.运输银币银类请领护照及私运私带处罚办法(1935年11月23日)
18.缉获私运银类银币准以罚金半数充奖(1936年1月25日)
三、施行法币统一币制
1.新货币制度说明书(1935年11月)
2.财政部施行法币布告(1935年11月3日)
3.孔祥熙部长宣言(1935年11月3日)
4.财政部请发布施行法币通令电(1935年11月3日)
5.请饬各国营事业机关一律收兑法币电(1935年11月4日)
6.财政部饬各行庄详报库存现金通电(1935年11月4日)
7.财政部致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函(1935年11月15日)
8.财政部饬各省将流通券现金准备等交三行电(1935年11月11日)
9.中国农行接收各省行发行部分办法(1936年2月10日)
10.孔部长对增厚法币保障之宣言(1936年5月17日)
11.兑换法币办法(1935年11月15日)
12.兑换法币收集现金办法(1935年12月3日)
13.收兑杂币杂银简则(1935年12月9日)
14.兑换法币期限展延三个月通电(1936年1月16日)
15.兑换法币暂维现状继续办理通电(1936年4月27日)
16.三行委托邮政总局代兑法币合同(1936年1月29日)
17.推行法币搜集现金方案(1936年2月11日)
18.兑换法币补充办法(1937年5月15日)
19.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章程(1935年11月5日)
20.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检查规则令(1935年12月23日)
21.发行准备管委会关于农行发行准备办法(1937年2月)
22.接收中南等九银行发行钞票及准备金办法(1935年11月25日)
23.财政部为促进九省实施接收之三项办法电(1935年11月26日)
24.关于已接收之钞券及准备金处理原则(1935年12月27日)
25.中中交农法币发行数额统计表(1937年)
26.各银行发行兑换券暨准备金数目表(1936年4月)
27.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检查报告(1936年6月)
28.辅币条例(1936年1月11日)
29.整理旧辅币与发行新辅币(1936年)
30.孔祥熙关于实行新币制的报告(1936年8月1日)
31.货币统一渐次成功(1936年)
叁:建立国家金融机构
一、创设中央银行
1.中央银行沿革(1941年)
2.中央银行简况(1936年)
3.中央银行条例(1928年10月5日)
4.中央银行章程(1928年10月25日)
5.中央银行法(1935年6月12日)
6.中央银行之原则(1929年)
7.中央银行之功能(摘录)(1943年)
8.中央银行理事会议事规程(1935年6月28日)
9.中央银行监事会议事规程(1935年6月28日)
10.中央银行管理外汇办法(1937年3月13日)
11.购买外汇请核规则(1937年3月13日)
12.妨害国币惩治暂行条例(1937年7月15日)
13.非常时期安定金融办法(1937年8月15日)
14.上海市非常时期安定金融办法补充办法(1937年8月16日)
15.中中交农四行内地联合贴现办法(1937年8月26日)
16.一九三五年扩充资本文件(1935年3月-1936年2月)
17.中央银行营业概况(1935年)
18.中央银行兑换券章程(1928年10月25日)
19.发行关金券文件(1930年1月-1931年4月)
20.法币发行前后中中交三行发行数额比较表(1936年)
21.中中交农四行法币发行额(1940年)
22.中中交农发行额及准备金额统计表(1940年)
23.金银外汇储存数(1937年7月31日)
24.蒋介石致张公权等求助密电(1930年6月20日)
25.中央银行十九年度营业报告书(1930年)
26.中央银行历年资产负债表(1928年-1937年)
二、特许中国银行为国际汇兑银行
1.中国银行沿革(1942年)
2.中国银行大事记(1942年)
3.国民政府抄发中国银行条例训令(1928年10月26日)
4.修正中国银行条例(1935年3月28日)
5.中国银行章程(1936年4月20日)
6.中国银行董事会规程(1928年11月)
7.中国银行监察人会规程(1929年3月)
8.中国银行扩充资本经过(1942年)
9.有关增加官股文件(1935年3-4月)
10.中国银行历年发行数额表(1942年)
11.从建行起至民国十八年营业概况(1929年)
12.民国二十五年的业务情况(1936年)
13.中国银行历年营业额表(1942年)
14.信托部业务发展经过(1942年)
15.中国银行储蓄部史略(1943年)
16.增设国外部议案(1931年)
17.中国银行国际汇兑工作简况(1942年)
18.历年资产负债损益表(1934年8月)
19.1937年贷借对照表及损益计算表(1937年12月31日)
特许交通银行为发展全国实业银行
1.交通银行沿革(1936年)
2.交通银行简况(1936年)
3.修正交通银行条例(1935年6月4日)
4.交通银行章程(1928年11月)
5.交通银行董事会规程(1928年12月)
6.交通银行监察人会规程(1928年12月)
7.交通银行之官股(1943年)
8.财政部增加交行官股股本指令(1935年4月12日)
9.交通银行历年兑换券发行流通额表(1937年)
10.交通银行营业概况(1936年)
11.建设放款、投资清单(1933年-1936年)
12.代理交通部特别会计国库金经过(1936年)
13.交通银行实业债券条例草案(1937年)
14.信托储蓄业务简况(1936年)
15.交通银行历年营业额统计表(1936年)
16.交通银行历年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1929-1935年)
17.民国二十五年度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1936年).
建立中国农民银行
1.中国农民银行简述(1946年6月)
2.三省“剿总”关于设立农村金融救济处训令(1932年10月)
3.南昌行营关于裁撤农村金融救济处训令(1935年3月26日)
4.豫鄂皖赣四省农民银行条例(1933年3月)
5.南昌行营为徐继庄就任农行总经理指令(1934年8月27日)
6.中国农民银行条例(1941年9月5日修正公布)
7.蒋介石关于农行应随军推进随军设所手渝(1933年7月)
8.叶琢堂为军费借款复蒋介石代电(1937年6月24日)
9.军委会特许四省农行发行流通券布告(1933年4月)
10.中国农民银行发行办法(1936年1月20日)
11.财政部关于中国农行发行办法通告(1937年2月23日)
12.中国农行历年发行额(1942年3月2日)
13.财政部关于农行经营农村放款办法训令(1936年2月8日)
14.农行办理农村放款概况呈(1936年3月31日)
15.农行总行关于各省灾区贷款情形呈(1936年7月23日)
16.南昌行营饬四省农行对合作社尽量贷款训令(1933年11月23日)
17.中国农行对江西省农村合作社放款合约(1936年)
18.中国农行对江西省农村合作社放款办法(1936年)
19.禁烟督察处统制特货买卖办法(1935年4月24日核正公布)
20.中国农行特货押款办法(1935年5月7日)
21.豫鄂皖赣四省农行营业报告(1933年)
22.中国农民银行营业报告(1937年)
23.中国农民银行资产负债平衡表(1937年12月31日)
增设中央信托局
1.中央信托局简况(1944年10月30日)
2.国民政府关于增设信托局训令(1934年6月16日)
3.中国银行稽核处为拨付资本一千万元致中央信托局函(1935年8月30日)
4.中央信托局章程(1935年10月)
5.中央信托局信托业务规则(摘录)(1935年)
6.财政部为公有产物保险经核准致中央银行公函(1935年10月)
7.中央信托局保险部团体寿险办法摘要(1936年)
8.中央信托局创办战时兵险简况(1937年10月-1938年11月)
9.中央储蓄会章程(1935年10月24日)
10.中央储蓄会关于接收万国储蓄会等有奖储蓄交涉经过呈(1936年)
11.中法储蓄会有奖储蓄整理办法(1936年)
12.中央信托局储蓄处工作报告(1936年12月)
13.中央信托局经订军用品清单(1938年3月31日)
14.孔祥熙、谭伯羽及中信局经订代订军用品数目表(1938年10月31日)
15.中央信托局营业报告(1937年5月24日)
16.中央信托局历年损益表(1937年)
六、建立邮政储金汇业总局
1.邮政储金汇业局沿革(1936年4月9日)
2.交通部邮政储金汇业总局章程(1930年1月22日)
3.邮政储金法(1931年6月29日)
4.邮政国内汇兑法(1931年7月24日)
5.邮政储汇总局创办电报汇票办法通令(1931年11月10日)
6.简易人寿保险法(1935年5月10日)
7.邮政储金汇业事务年报(1935年)
8.邮汇局呈送二中全会工作报告(1936年6月20日)
9.邮汇局呈送三中全会工作报告(1937年1月13日)
肆:监督省银行及整理地方钞票
1.我国省银行简况(1937年)
2.设立省银行或地方银行及领用或发行兑换券暂行办法(1935年3月15日)
3.钱币司为拟订省银行监理官章程草案与参事厅往来函(1936年5-6月)
4.省银行或地方银行印制辅币券暂行规则(1936年8月16日)
5.整理地方钞票概述(1938年)
6.整理川省地钞情况(1937年)
7.蒋中正关于解决四川金融问题致孔祥熙电二则(1935年3-6月)
8.财政部整理四川地钞提案(1935年7月9日)
9.蒋中正为解决四川地钞发布告事致孔祥熙电(1935年9月18日)
10.财政部四川财政特派员公署工作概要(节录)(1936年)
11.整理粤省毫券情况(1937年)
12.粤省毫券折合国币比率实施办法(1937年7月6日)
13.整理桂钞办法(1937年11月2日)
14.中国农民银行接收各省省银行发行部分办法(1936年2月10日)
15.财政部为接收宁夏省银行发行部分复行政院秘书处函(1936年2月12日)
伍:检查监督商业行庄
一、主要法令规章
1.银行注册章程(1929年1月12日)
2.银行注册章程施行细则(1929年4月20日)
3.票据法(1929年10月30日)
4.银行法(1931年3月28日).
5.储蓄银行法(1934年7月4日)
二、有关商业行庄金融管理文件
1.财政部取缔各地方钱庄商号私发纸币布告(1929年1月3日).
2.财政部为查禁普通商号兼办储蓄致工商部及各省市政府咨(1930年4月18日)
3.财政部查禁南京各银行利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滥发新钞训令(1931年1月21)
4.财政部为取缔私铸银铜币及私发票币致各省市政府咨(1934年6月28日)
5.财政部为取缔不充实银行复中执会秘书处函(1935年1月8日)
6.财政部请取消已停业及尚未发行之发行权呈(1935年1月28日)
7.财政部为印钞票用纸应由信托局代购致中央银行函(1935年5月31日)
8.停业各银行钱庄监督清理办法(1935年6月6日)
9.财政部再饬各银行依法注册并查禁私擅发行致各省市政府咨(1935年6月26日)
10.财政部监督停业行庄清理专员办事规则(1935年7月20日)
11.中央银行为取缔湘省奸商私购硬币致财政部公函(1936年1月30日)
三、对商业银行的检查监督
1.全国银行注册一览表(1934年)
2.财政部检送设立增资停业银行表致主计处公函(1937年1月15日).
3.北平农商银行停业经过(1929年1-4月)
4.新华银行由中、交两行设法维持接收案(1930年8-9月).
5.财政部关于北洋保商银行申请注册批(1932年11月30日)
6.农商银行复业案(1933年8-10月)
7.青岛明华银行停业经过(1935年5月23日)
四、对钱庄的监理
1.中国钱庄之概况(1936年)
2.上海钱业公会请另订钱业法呈(1931年3月17日)
3.财政部饬上海钱业公会据实报告倒闭情况训令(1935年4月29日)
4.上海钱业监理委员会简章(1935年7月4日)
5.各银钱业兑换法币办法(1935年11月)
五、工作报告
1.财政部关于检查监督商业行庄工作的报告(1935年)
陆: 特种金融
一、交易所
1.交易所概况(1935年)
2.证券市场之沿革(1935年)
3.财政部核发交易所暂行办法令(1927年11月22日)
4.金融监理局拟具交易所各项则例书表呈(1928年2月)
5.财政部检发修正交易所税条例令(1928年3月23日)
6.财政部关于前颁交易税条例应停止效力令(1928年5月26日)
7.交易所监理员暂行规程(1931年7月16日)
8.上海交易所监理员办公处办事规则(1931年11月12日)
9.交易所法(1935年4月27日)
10.交易所交易税条例(1935年5月6日)
11.严厉制裁现任官吏抛卖公债案(1931年6月27日-7月25日)
12.彻查公务人员操纵证券市场案(1936年2月)
13.标金大条市价统计表(1933-1935年)
14.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营业细则(1935年)
二、储蓄会
1.我国储蓄会之变迁(1935年)
2.取缔万国储蓄会办理有奖储蓄案(1929年3月-1937年2月)
3.中央储蓄会整理中法储蓄会有奖储蓄办法(1936年)
三、典当业
1.典当业一览表及营业概况表(1935年)
2.上海市典当业概况(1936年)
3.江苏省政府为姜先声控盐城典当重利苛索案复实业部咨(1935年10月4日)
4.财政部实业部核准改短当货满期为十二个月复行政院秘书处公函(1935年11月25日)
四、保险业
1.保险业概况(1935年)
2.二十二年份各保险公司资产一览表(1935年)
3.国民政府明令修正保险法训令(1937年1月11日)
4.国民政府明令修正保险业法第一条等有关条文训令(1937年1月12日)
税 收
壹:关 税
一、关税自主
1.整理中美两国关税关系之条约(1928年7月25日)
2.中挪关税条约(1928年11月12日)
3.中荷关税条约(1928年12月19日)
4.中英关税条约(1928年12月20日)
5中日关税协定(1930年5月6日)
二、关政与关税
1.财政部关务署总则(1927年10月20日)
2.国民政府秘书处抄送关于北洋政府所订条约税则概不承认等案公函(1928年5月19日)
3.第一次全国财政会议关于筹备关税自主案(1928年7月)
4.第一次全国财政会议关于统一关务用人行政及税款收支案(1928年7月)
5.王正廷宋子文关于确定海关进口税率提案(1928年11月)
6.国民政府关于海关进口税税则自1929年2月1日施行训令(1928年12月25日)
7.财政部关于修正海关进口税税则各点呈(1929年2月7日)
8.财政部关务署主管各关组织章程(1929年10月17日)
9.国民政府关于中政会议准重订关税税则训令(1929年11月30日)
10.工商部长孔祥熙关于修订进出口税则经过情形并拟具意见呈(1929年12月28)
11.财政部关于征收海关进口税一律改用海关金单位计算电(1930年1月15日)
12.孔祥熙关于请定实施关税保护政策之原则提案(1930年11月)
13.国民政府准立法院关于出口税率一律改两为元训令(1931年5月11日)
14.财政部关于出口税率一律改两为元碍难实施呈(1931年9月9日)
15.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为加征海关附加税暨货物进口税案致行政院密函(1932年8月3日)
16.国民政府准中央政治会议通过修正海关进口税则并即日实行训令(1933年5月22日)
17.国民政府关于增加海关一部分货品进口税训令(1933年5月23日)
18.财政部关于海关征收附加税自1933年5月16日施行与行政院往来呈训令(1933年5月)
19.国民党中政会关于立法院审议修正海关进口税税则可以修改函(1933年6月8)
20.财政部拟订1933年进口税则草案节略(1933年6月22日)
21.财政部拟具关于修改税则之意见(1933年6月22日)
22.国定税则委员会陈复日本对新税则意见致财政部呈(1933年12月13日)
23.沈叔玉关于答复日本对新税率意见致财政部呈(1934年2月)
24.孔祥熙关于减免各种货物出口税及修订其税率提案(1934年5月17日)
25.关务署及财政部有关部门关于裁撤转口税致财政部密签呈(1934年8-12月)
26.财政部关于征收海关进口附加税提案(1935年5月7日).
27.孔祥熙关于修订海关出口税则密提案(1935年5月14日)
28.郑莱拟具增加进口关税办法密呈(1935年)
29.财政部关务署编抗战以前之关税(1943年11月)
贰:盐 务
盐政与盐法
1.财政部盐务稽核总所章程(1929年1月17日)
2.财政部盐务稽核分所章程(1929年1月17日)
3.盐运使公署章程(1929年9月19日)
4.榷运局章程(1929年9月19日)
5.盐场公署组织章程(1931年1月17日)
6.国民政府公布之盐法(1931年5月30日)
7.盐政改革委员会组织法(1932年5月2日)
8.财政部盐务署暂行组织章程(1932年8月27日)
9.行政院饬成立盐政改革委员会密令(1934年10月6日)
10.财政部盐务署抄发国民党四届五中全会通过改革盐政案等文件训令(1935年1月18日)
11.行政院抄发迅速成立盐政改革委员会以整理盐务训令(1935年2月15日)
盐务与缉私
1.第一次全国财政会议关于划一盐务税率议案(1928年7月)

2.山东省政府为改组东纲公所呈(1929年11月14日)
3.财政部鄂岸榷运缉私局赍送整理鄂岸盐政计划书呈(1930年10月24日)
4.宋子文请将盐警及缉私队伍改归盐务稽核所管理致行政院长呈(1931年2月)
5.盐务稽核总所关于税警工作报告(1933年)
6.鄂岸淮盐公所为逐步实施新盐法取消引票各说缕陈困苦伏求格外矜全电(1934年4月30日)
7.岳道坦等请从速实施新盐法以除积弊呈(1934年6月11日)
8.朱庭祺关于酌减芦盐税率与孔祥熙往来电(1934年8月)
9.缪秋杰关于实行新盐法应审慎办理善后重要各点呈(1934年12月21日)
10.芦纲公所等为反对实行新盐法呈(1935年1-2月)
11.国民党日照县党务整理委员会等请收回废滩晒盐代电(1935年6月30日)
12.财政部关于食盐运销部分函待规划密令(1935年7月9日)
13.财政部编国民政府成立后十年来之盐务进行情形稿(1936年)
盐务稽核概况
1.左树珍撰盐务稽核所统计报告书撮要(1934年11月)
2.财政部盐务稽核总所视察处编1936年盐务稽核总所年报(1937年)
叁:裁撤厘金与改征统税
裁撤厘金
1.国民政府关于裁撤厘金并实施关税自主布告(1927年7月20日)
2.第一次全国财政会议关于请预定日期宣布裁厘加税案(1928年7月)
3.财政部公布裁厘委员会组织大纲令(1928年7月18日)
4.行政院秘书处检送冯少山等呈请遵照裁厘委员会新税大纲按期施行呈(1928年12月27日)
5.五省裁厘委员会议决通过之裁厘要点(1928年12月)
6.财政部报送江苏等五省裁厘会议议决裁厘十项要点等文件呈(1929年1月4日)
7.财政部关于施行裁厘委员会议决裁厘要点等咨暨训令(1929年1月)
8.徐桴请延缓撤销福建裁厘分会呈(1929年2月15日)
9.赖维钧等关于关税自主后厘金及各项苛杂应依法裁撤呈(1929年3月19日)
10.行政院秘书处送全国商联会等请求停办特种消费税呈函(1929年3月26日)
11.财政部关于延缓撤销裁厘委员会福建分会指令(1929年3月)
12.行政院秘书处抄送上海特别市商民协会向国民党三全代表大会提交之切实废除苛杂议案函(1929年9月23日)
13.国府文官处检送林康侯等呈请裁撤厘金废除苛捐杂税函(1929年11月11日)
14.孔祥熙奉令拟定之废除苛捐杂税方案(1930年2月3日)
15.财政部赋税司送整理税制方案关于裁厘改税事项函(1930年2月15日)
16.国民政府文官处转呈迅予筹拟裁厘具体计划函(1930年3月5日)
17.财政部关于已奉明令自10月1日起实行裁厘批(1930年3月)
18.财政部为裁撤厘金事致国民政府文官处函(1930年3月)
19.苏汰余等就裁厘事致蒋介石等电(1930年6月11日)
20.行政院关于1931年1月1日前实施裁厘训令(1930年10月11日)
21.鲁省财厅陈报该省税政兴革事项概况呈(1930年11月20日)
22.范其务陈铭枢等胪陈广东东省财政奇困收不敷支恐难按期裁厘电(1930年12)
23.行政院转发鄂省呈请中央裁厘一定妥筹抵补否则切不可草率从事令(1930年12月13日)
24.鲁省府胪陈本省财政困难请将裁厘后之特税暂归省办以解燃眉咨(1930年12月15日)
25.鲁省财厅关于本省财政支绌裁厘之后必须速筹抵补电(1930年12月21日)
26.蒋介石宋子文关于妥筹皖省裁厘抵补办法往来电(1930年12月)
27.豫省财厅陈述本省裁厘后困难情形拟请妥筹抵补电(1930年12月24日)
28.湖南省政府遵令依限裁厘并请示中央另筹抵补电(1930年12月26日)
29.行政院转发豫省电陈因裁厘每年短收数请协济令(1930年12月26日)
30.行政院奉准裁厘并备案训令(1930年12月29日)
31.教育部抄转皖省呈该省教育经费因裁厘无着应另筹专款抵补咨(1930年12月3)
32.行政院关于东三省裁厘后损失过巨请酌量补助令(1931年1月9日)
33.财政部请饬安徽省政府切实裁撤境内一切厘金呈(1931年1月16 日)
34.甘省府拥护中央裁厘并请再饬整顿税制各法令电(1931年1月30日)
35.行政院关于今后无论中央地方一切税捐征收及废止须经中政会讨论决定训令1931年2月27日)
36.宋子文饬上海等商会据实呈报该省各地实施裁厘情形电(1931年3月18日)
37.关务署函送绥远省政府裁厘及改办营业税收支相抵军费恐无法负担电(1931年3月27日)
38.行政院转发关于严厉惩处擅自征收类似厘金之税捐令(1931年4月6日)
39.行政院秘书处函送绥远省驻军因裁厘而无法维持饷糈请示如何办理电(1931年5月22日)
40.热河省府重申该省自裁厘后并无征收邮包税一事咨(1931年8月19日)
41.行政院抄送王晓籁等请通令各省市今后一律禁止以任何名义征收变相厘金函(1932年6月28日)
42.行政院政务处函送绥远省裁厘后收支不敷情形缄(1932年8月)
改征统税
1.财政部公布征收卷烟统税条例令(1928年1月)
2.国民党中执会转陈卷烟税率华洋不同国货滞销情形函(1928年2月16日)
3.财政部公布修正国民政府财政部卷烟统税处组织章程令(1928年2月20日)
4.陈可敏奉令报送福建省办理卷烟税大概情形呈(1928年2月29日)
5.财政部公布之各省卷烟统税局暂行组织章程(1929年3月14日)
6.财政部请电饬皖省府取消卷烟营业凭证税呈(1928年3月19日)
7.财政部关于增派人员加强卷烟缉私令(1928年3月26日)
8.财政部关于支拨侦缉伪造卷烟印花走私漏税特别费令稿(1928年3月26日)
9.行政院请将卷烟七等税制改为三等密呈(1930年9月20日)
10.国民政府准予卷烟统税改制并备案指令(1930年9月)
11.财政部公布改卷烟统税处为统税处令(1930年11月28日)
12.财政部公布改统税处为统税署令(1930年12月2日)
13.财政部统税署组织章程(1930年12月)
14.财政部统税署送棉纱火柴水泥统税条例等函(1931年2月3日)
15.财政部公布修正各省区统税局暂行组织章程令(1931年12月19日)
16.财政部公布征收啤酒税暂行章程令(1931年12月21日)
17.财政部公布合并统税署印花烟酒税处为税务署令(1932年7月12日)
18.财政部关于变更棉纱及其成品统税税率意见的复函(1932年8月22日)
19.国府文宫处抄转全国火柴同业联合会请将外商在国内设厂所制火柴按进口火柴对待呈函(1933年1月19日)
20.财政部薰烟叶统税征收暂行章程(1933年6月8日)
21.财政部麦粉税稽征章程(1933年6月9日)
22.财政部公布之棉纱统税处罚章程(1933年6月12日)
23.财政部公布之棉纱统税稽征章程(1933年6月12日)
24.财政部火柴统税稽征章程(1933年6月)
25.财政部水泥统税稽征章程(1933年6月)
26.财政部税务署1932年度卷烟等五项统税货物产销数量分类统计表(1933年7月)
27.财政部公布审理统税违章案件委员会章程令(1933年10月27日)
28.林森等签发之修订国产卷烟火柴水泥统税税率准予试行令(1933年11月30日)
29.财政部关于上海商会请增加卷烟税案应暂缓议函(1934年8月25日)
30.财政部公布火酒统税暂行章程等条例令(1934年11月20日)
31.行政院抄陕黔两省改办卷烟统税日期及年拨补助费数目呈(1936年10月3日)
32.财政部税务署编拟之十年来之货物税节录(1943年11月)
征收印花烟酒税
1.印花税暂行条例(1927年8月4日)
2.财政部违反印花税条例案件审理委员会简章(1928年12月14日)
3.财政部直辖各省烟酒事务局组织章程(1929年5月20日)
4.财政部征收洋酒类税暂行章程(1929年6月3日)
5.国民政府修正公布之烟酒公卖暂行条例(1929年8月12日)
6.财政部直辖各省印花税局组织章程(1929年9月28日)
7.宋子文发表我国烟酒税务紊乱亟待整理训词(1929年)
8.税务署拟整顿烟酒税务报告(1929年)
9.财政部公布合并烟酒税处印花税处为印花烟酒税处令(1930年11月28日)
10.财政部公布印花烟酒税处组织章程令(1930年12月5日)
11.财政部公布直辖各省印花烟酒税局组织章程令(1931年1月10日)
12.财政部公布就厂征收洋酒类税暂行章程令(1931年12月22日)
13.印花税法(1934年12月8日)
14.财政部公布修正烟酒营业牌照税暂行章程令(1935年1月8日)
15.税务署函送甘肃省印花烟酒税办理概况呈(1935年8月2日)
征收营业税
1.鲁省财政厅与财政部关于本省财政收不敷支拟筹办营业税以期抵补往来呈指令(1930年12月-1931年1月)
2.财政部呈送各省征收营业税大纲及补充办法(1931年1月9日)
3.全国商会联合会请纠正江苏省营业税税率超过大纲规定代电(1931年1月31日)
4.国民政府文官处为镇江等商会请重行修正营业税法致行政院函(1931年6月18)
5.财政部呈准公布施行之营业税法(1931年6月)
6.鲁省府造送山东省营业税税率征收标准及税率表等文件呈(1931年10月2日)
7.鲁省财厅陈请在临清购棉商号应按其营业额征税呈(1931年10月17日)
8.浙江寿昌县商会陈述浙省商艰无力单独实行千分之十之营业税率代电(1932年5月14日)
9.程伯嘉等请求取消营业税一律改征千分之十呈(1932年5月19日)
10.行政院秘书处抄送浙省商联会请迅令浙省府取消营业税一律暂行改征千分之十之决定函(1932年5月20日)
11.兰溪县商会请减低营业税税率呈(1932年5月)
12.江苏南汇县商会转请降低营业税税率以维商业呈(1933年6月10日)
13.行政院秘书处抄送于小川转请于1933年度起核减营业税率以苏商困呈函(1933年6月15日)
14.刘奎度关于改进现行营业税等制度提案(1934年5月)
15.江苏全省商联会请减轻营业税率并改善调查征收方法呈(1934年6月1日)
征收所得税
1.第一次全国财政会议关于施行所得税提案(1928年7月)
2.行政院抄发所得税暂行条例致财政部训令(1936年7月23日)
3.行政院公布所得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自1936年10月1日起实行令(1936年8月22)
4.行政院公布所得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内个别应行更正字句令(1936 年9月2日)
5.财政部直接税处编拟之八年来之直接税节录(1943年11月)
6.财政部阐述我国直接税之创办经过节录(1943年12月)
肆: 整理田赋及废除苛捐杂税
一、整理田赋
1.傅汝霖等关于整顿田赋减轻农民负担以维民生提案(1932年11月)
2.国民政府主计处编印1931年度各省市田赋表(1932年12月7日)
3.财政部颁布限制田赋附加税办法(1933年4月)
4.行政院颁布之整理田赋附加税办法(1933年5月)
5.威海卫管理专员徐祖善检送田赋废两改元征收办法呈(1933年7月12日)
6.孔祥熙等建议实行整理田赋先行举办土地陈报大纲提案(1934年3月)
7.行政院发布审查土地陈报大纲经过并饬参酌办理令(1934年4月21日)
8.行政院颁布减轻田赋附加办法大纲(1934年4月)
9.宁夏省府检送减轻田赋附加废除苛杂具体计划书等文件函(1934年5月4日)
10.湖南滨湖各县水灾救联会请分别减免田赋附加平均负担以苏民困呈(1934年5月8日)
11.贵州省府检送该省财厅对于整理田赋举行土地陈报办法之意见呈(1934年5月9日)
12.孔祥熙向全国财政会议提交之永远废除各省县田赋附加等议案(1934年5月20)
13.实业部关于整顿田赋及其附加以减轻农民负担而裕民生培国本提案(1934年5月22日)
14.财政部颁行之办理土地陈报纲要(1934年5月)
15.孟宗唐拟呈整理原有田赋及制度和实行土地新税则(1934年5月)
16.国民政府永不再增田赋附加令稿(1934年6月8日)
17.国民政府主计处编印各省市1932年度田赋概数表(1934年8月18日)
18.孔祥熙检送减轻田赋附加废除苛捐杂税报告书呈(1934年12月10日)
二、废除苛捐杂税
1.江西九江总商会等拟请修改或废止内地税等三项苛杂提案(1928年12月11日)
2.国府文官处检送郑玉荪呈请施行公所代征方法以除中饱而解痛苦函(1930年1月18日)
3.财政部严饬裁撤类似厘金之苛杂并据实陈复令(1931年4月)
4.关务署检送梅乐和转呈思茅关私自设局征收进出口货消费税函(1931年7月22日)
5.财政部检送中华民国救国团体联合会请严禁苛杂及预征钱粮提案函(1932年10月29日)
6.河北省政府检送该省裁减税捐抵补计划等文件咨(1934年5月12日)
7.全国经委会棉业统委会请免除各种杂税以救棉业提案(1934年5月15日)
8.山东省政府检送整顿正税附捐计划书及报告书函(1934年5月17日)
9.鲁显南等为江宁自治县擅定地税违法苛征提请全国财政会议纠正以苏农困呈(1934年5月18日)
10.郭,心崧提交裁撤邮包转口税之议案(1934年5月20日)
11.铁道部关于整理铁路沿线货捐以利货运提案(1934年5月21日)
12.孔祥熙检送废除苛杂提案等文件(1934年6月4日)
13.行政院饬限期成立整理地方捐税委员会以早日废除苛杂训令(1934年6月6日)
14.财政部请通令各省市政府遵照决议切实整理税捐废除苛杂呈(1934年6月12日)
15.国府颁布应严格执行六项不合法税捐范围之四项整理程序指令(1934年6月22)
16.财政部抄送江苏各县先行废除地方杂捐表呈(1934年6月).
17.苏省府检送该省第二批废除地方杂捐表(1934年7月25日)
18.国府关于整理地方捐税委员会办公地点及经费处置准予照案办理令(1934年8月3日)
19.苏省府检送该省第三批废除苛细杂捐表(1934年10月23日)
20.国民党中政会秘书处抄发行政院等单位关于提高棉花统税税率之文件(1934年10月23日)
21.江苏捐税监委会检送苏省预备第四批废除苛杂审议书表并请拨发印花税款函(1935年5月16日)
22.财政部对苏省撤废苛杂暨暂予保留各项提出具体意见函(1935年8月23日)
整顿其他捐税
1.财政部公布征收邮包税补罚规则令(1928年4月21日)
2.财政部抄发征收所得捐条例令(1928年6月28日)
3.财政部修正公布之交易所税条例(1928年10月29日)
4.财政部第一次修正之麦粉特税条例(1929年7月)
5.国民政府明令颁行之银行业收益税法(1931年8月1日)
6.立法院请公布实施矿产税条例呈(1931年11月10日)
7.财政部呈请修正之银行兑换券发行税法(1932年10月29日)
8.财政部征收汽水税暂行办法(1935年11月14日)
· · · · · · (收起)

读后感

评分

评分

评分

评分

评分

用户评价

评分

我一直觉得,历史的魅力在于它的真实性,在于那些被时间尘封的细节。《国民政府财政金融税收档案史料(1927-1937年)》,这本书的书名就预示着它将带领我进入一个充满真实细节的历史空间。1927年至1937年,这十年间,国民政府在财政金融税收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尝试,直接关系到中国经济的走向。我非常期待这本书能为我揭示,在那个内忧外患、政局动荡的年代,政府是如何构建和运作其税收体系的。例如,它如何处理好中央与地方在税收权上的博弈?传统税种如土地税、关税、盐税的征管情况如何?又是否探索了新的税源,比如所得税、消费税?在金融领域,我对当时的货币政策、银行体系的建立与运作、以及如何应对金融危机(如1930年代的白银危机)有着浓厚的兴趣。我相信,通过这些档案史料,我能够看到具体的政策文件、官方报告,甚至可能是高层官员之间的往来信函,这些都将帮助我更立体、更深刻地理解那个时代财政金融税收政策的制定背景、实施过程及其产生的实际影响。这本书,对我而言,就是一条通往历史真相的宝贵路径。

评分

作为一个对近现代中国经济史,尤其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财政金融税收政策演变深感兴趣的普通读者,我拿到这本《国民政府财政金融税收档案史料(1927-1937年)》时,心中充满了一种探寻历史真相的期待。这本书并非市面上那些泛泛而谈的通史类读物,而是直指核心,将目光聚焦于一个国家如何从积贫积弱走向现代化过程中,其财政金融税收的脉络如何形成、调整、以及最终走向的。我尤其关注的是,在这短短十年间,国民政府如何应对内忧外患,如何试图建立起一个相对统一和高效的财政金融体系。例如,书中关于金圆券改革前后的货币政策对比,不同时期税收制度的演变,以及中央与地方在财政金融权力分配上的博弈,这些都是我非常渴望深入了解的细节。档案史料的性质意味着它可能充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比如原始的财政报告、税收条例草案、金融机构的成立与运作记录、甚至是高层之间的政策讨论会议纪要。读这样的书,就像是在亲历那个时代,去感受决策者们面临的挑战,去理解他们做出选择的逻辑。我期待这本书能为我揭示,在国民经济发展、军事开支、社会建设以及应对外部经济压力等方面,财政金融税收政策是如何扮演关键角力的角色的。它不仅仅是冰冷的数字和政策条文,更是那个时代社会经济肌体跳动的脉搏。我希望它能让我对当时的经济状况有一个更立体、更细致的认识,而不仅仅是停留在表面的论断。

评分

对于我这样一位热衷于深度挖掘历史细节的读者来说,《国民政府财政金融税收档案史料(1927-1937年)》这本书无疑是一扇通往过去的关键大门。1927年至1937年,这十年,是国民政府在南京建立其统治中心,并试图实现国家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本书聚焦于财政金融税收这一国家运作的命脉,以“档案史料”的形式,承诺给予我最直接、最原始的历史信息。我迫切地想要知道,在那个充满内战、地方割据和外部经济侵略的时代,国民政府是如何构建其税收体系的?它在土地税、关税、盐税等传统税收方面是如何征收和管理的?是否推行了新的税种,比如所得税、消费税?以及这些政策在实际执行中遇到了哪些困难?在金融领域,我特别关注当时货币的发行、银行体系的构建、以及政府如何应对白银危机等重大金融事件的档案。我相信,通过阅读这些珍贵的史料,我能够更清晰地看到,那个时代的经济决策是如何在复杂的政治、军事和经济环境中诞生的,以及这些决策对中国经济的未来走向产生了怎样的深远影响。这本书,将带我进入一个更为真实、更为具体的历史现场。

评分

我之所以对《国民政府财政金融税收档案史料(1927-1937年)》这本书充满期待,是因为它触及了中国近代经济史中最核心、最基础的部分:财政金融税收。1927年至1937年,这十年是国民政府在大陆统治的十年,也是中国经济近代化进程中一个充满挑战与变革的时期。本书以“档案史料”为切入点,意味着它将为我们提供直接、真实的史料,让我们能够绕开后人的解读和评论,直接触摸历史的肌理。我非常希望从中能够了解到,在那个时期,国民政府是如何一步步建立起一个相对统一的财政税收体系的。它在税收制度上进行了哪些改革?例如,在关税、盐税、田赋等传统税种方面,征管情况如何?又是否尝试引入新的税制,以应对不断增长的财政需求?在金融方面,中央银行的建立与运作、货币的发行与稳定、以及对金融市场的监管,这些都是我非常感兴趣的内容。我期待这本书能够为我展现出,在那个复杂多变的年代,国民政府是如何在财政金融税收领域进行权衡与决策,以及这些决策对中国经济的长期发展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评分

在我看来,一本好的历史读物,不应该仅仅是宏大叙事的堆砌,更应该有细节的支撑,有温度的呈现,而《国民政府财政金融税收档案史料(1927-1937年)》恰恰满足了我对这种细节和温度的渴求。1927年至1937年,这是国民政府在南京执政的十年,也是中国经济迈向近代化的关键时期。本书聚焦于财政金融税收这一核心领域,通过“档案史料”的方式,为我打开了一扇窥视那个时代经济运行真相的大门。我特别期待书中能够展现的,是当时政府在税收制度上的具体改革措施,例如,土地税的征收标准、关税的调整策略、以及盐税征管的细节。这些看似琐碎的政策,却直接关系到国家的财政收入和民生。同时,在金融领域,我非常希望能看到关于中央银行如何建立、货币政策如何制定、以及如何应对当时频发的金融危机(如白银危机)的档案。这本书,我想一定能让我看到,那些抽象的经济术语背后,是无数具体的文件、表格和决策,它们共同塑造了那个时代的经济图景。它不仅仅是一本关于政策的书,更是一部关于那个时代经济生活真实写照的百科全书,让我能够更立体地理解国民政府在财政金融税收方面的努力和挑战。

评分

这本《国民政府财政金融税收档案史料(1927-1937年)》,光是书名就让我心潮澎湃。因为我一直深信,理解一个时代的经济运行逻辑,财政金融税收是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尤其是在国民政府这样一个在复杂环境下艰难前行的政权。1927年至1937年,这十年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也是国民政府试图建立统一中央集权、推动国家现代化的关键阶段。这本书的价值,我想在于它提供了“档案史料”这一宝贵的入口,让我能够绕开二手资料的解读和加工,直接触碰到历史的原始脉络。我迫切地想知道,在那个税制不统一、地方财政权力分散、外患不断侵扰的年代,国民政府是如何一步步整合国家财权的?它在税收方面,例如关税、盐税、田赋等传统收入来源是如何被管理和征收的?又是否尝试引入新的税种,比如所得税、遗产税等?它的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哪些方面?在金融领域,货币发行、银行体系的建立、外汇管理等方面,国民政府又采取了哪些措施?我想通过这些档案史料,去了解当时政府的财政决策过程,去感受它在应对经济挑战时的真实策略,以及这些策略最终带来了怎样的影响。这本书,无疑为我提供了一个深入了解那个时代经济运作的独特视角。

评分

我一直觉得,理解一个政权的运作,财政金融税收是绕不开的核心。尤其是像民国初期这样一个风云变幻、内战频仍的时期,国民政府的财政状况直接关系到其统治的稳定性和发展能力。这本书《国民政府财政金融税收档案史料(1927-1937年)》恰恰抓住了这个关键点,以档案史料的形式,为我们展现了那个时期财政金融税收的真实图景。我特别好奇的是,在这样一个缺乏统一管理、地方势力割据、外部经济侵蚀的复杂环境中,国民政府是如何一步步试图整合国家财权的?它的税收体系是如何建立和不断调整的?比如,在土地税、关税、盐税等传统税种之外,是否引入了新的税种?这些税收的征管效率如何?是否存在大量的偷税漏税现象?对于金融领域,当时的中央银行、地方银行以及外资银行是如何协同运作的?货币的发行与流通是否稳定?通货膨胀的问题在那个时期是如何被应对的?通过阅读这些档案史料,我希望能看到关于这些问题的具体数据、政策文件和实施情况。我期待这本书能够还原历史的真实细节,让我们摆脱一些宏观的、模糊的论断,看到具体的人物、具体的政策、以及它们在当时的实际效果。它或许能为我们揭示,国民政府在财政金融税收方面所做的努力、所取得的成就、以及最终面临的困境,从而更深刻地理解那个时代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评分

拿到《国民政府财政金融税收档案史料(1927-1937年)》这本书,我的第一感觉是沉甸甸的,不仅是书本身的厚度,更是它所承载的历史分量。1927年至1937年,这十年是国民政府在大陆统治的核心时期,也是中国经济近代化进程中一个充满挑战与机遇的阶段。作为一名业余的中国近现代史爱好者,我对这个时期的经济政策,特别是财政金融税收方面的问题一直抱有浓厚的研究兴趣。书名中的“档案史料”四个字,让我对它的内容充满了期待。我期望这本书能够提供大量鲜活、未经加工的原始资料,比如当年的财政预算报告、税收征管的细则、金融机构的设立文件、货币发行的公告,甚至是政府内部关于财政金融政策制定的讨论记录。我想通过这些真实的史料,去了解国民政府是如何构建和管理一个国家的财政体系的。它是否能够成功地将分散的财权收归中央?它的税收政策在当时是否能够有效地支持国家的各项建设和军事开支?在金融方面,它又如何应对白银危机、稳定币制,以及推动中国的金融现代化?这本书的存在,应该能够帮助我们拨开历史的迷雾,看到那个时代财政金融税收制度的真实肌理,从而更深刻地理解国民政府的经济政策是如何影响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它为后来的中国经济留下了怎样的遗产。

评分

这本书,我拿到手之后,就迫不及待地想深入其中一探究竟。《国民政府财政金融税收档案史料(1927-1937年)》,这个书名本身就充满了历史的厚重感,它直接指向了国民政府统治初期十年间的核心经济运作环节。我一直认为,一个国家的财政金融税收体系,是其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基石,尤其是在那个内忧外患、政局动荡的年代,国民政府如何建立和维持这样一个体系,对我来说是极具吸引力的研究课题。我期待这本书能为我提供第一手的资料,让我能够直接接触到那个时期的财政报告、税收条例、货币政策的原始文件,甚至可能是高层官员关于财政金融政策的讨论记录。我想了解,在那个土地税、关税、盐税是主要收入来源的时代,国民政府是如何应对不断增加的军费开支和行政费用?它是否试图通过新的税种或者改革旧的税制来增加财政收入?在金融领域,当时的中央银行和各类金融机构是如何运作的?货币发行是否稳定?通货膨胀的压力是如何被应对的?通过这些档案史料,我希望能更具体、更清晰地看到国民政府在财政金融税收方面的政策是如何制定、如何实施,以及它们在当时的中国经济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它不仅仅是枯燥的数字和条款,更是那个时代经济肌体的真实脉动。

评分

对于任何一个对中国近现代经济史感兴趣的人来说,《国民政府财政金融税收档案史料(1927-1937年)》这本书无疑是一份珍贵的礼物。1927年至1937年,这是国民政府在大陆执政的关键十年,也是中国经济经历重大转折的时期。本书以“档案史料”为核心,直接指向了那个时代财政金融税收体系的真实运作。我非常期待,这本书能够为我展现出,在那个内战频仍、外患交织的复杂背景下,国民政府是如何试图建立和巩固其财政基础的。例如,它在税收征管方面,是否克服了地方势力割据的阻碍,实现了税收的有效统一?在财政支出方面,如何平衡军费、行政开支和社会建设的需求?在金融领域,货币的发行与稳定、银行体系的建设、以及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又采取了哪些具体的政策和措施?我希望通过阅读这些原始的档案资料,能够更深入地理解当时政府决策者的思路,以及这些政策在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产生的效果。这本书,不仅仅是关于历史文献的汇编,更是对那个时代经济脉搏的一次深度探寻,它将帮助我拨开迷雾,看到那个时期中国经济发展中真实的存在和轨迹。

评分

评分

评分

评分

评分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6 book.quotespace.org All Rights Reserved. 小美书屋 版权所有